为更好地促进我乡经济的发展,该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内容如下:
1、创办人不受户籍限制,可凭身份证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一、二、三产业全部放开,都允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除外)。创办人的子女入托、入学,配偶及子女办理地方城镇户口,流动人口证明等全部免费。
2、乡政府负责企业的“四通一平(水通、路通、电通、电话通、厂地平)”。
3、新建民营企业、科技示范服务基地等,其土管、城建等一切费用免除。
4、待创办人的厂房建设完成或资金到位后,可凭身份证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协助办理一切证照(费用自理)。
5、凡固定资产投资在200—500万元的企业,由乡政府长期承担土地租赁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还可以与乡政府面议,乡政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特事特办。
6、凡新上企业,第一年返还该企业上交税收地方可用财力的50%,第二—三年返还该企业上交税收地方可用财力的30%,三年后返还该企业上交税收地方可用财力的20%。
7、乡政府负责企业生产的外部环境,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经营。
8、企业当年上交税收的地主可用财力低于土地租赁费的部分由企业负担。
大布乡党委政府竭诚欢迎海内外人士和社会各界来大布参观考察,投资兴业。党委书记白志宏、乡长张勇愿与您共创大布的辉煌。
地 址: 山东省阳谷县大布乡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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