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采
首页/乡镇之窗/十五里园镇/招商引资
  乡镇简介
  乡镇领导
  乡镇农业
  明星企业
  招商引资
 

    镇委、政府大力实施“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今后一个时期,镇委政府将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年、优化环境年”活动,紧抓招商引资这条红线不放松,诚招天下客商。
(1)凡在十五里园境内开办个体、民营企业,不受户籍限制,一、二、三产业全部开放,都允许经营。自愿投资者待厂房建设完成或资金到位后,可凭身份证,由镇经委协助办理一切证照(费用自理),国家规定以外不收任何费用。
(2)凡新开办且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从企业厂房建设完工之日起,允许试营业一年。试营期内免收一切行政规费,所交税金由镇政府按地方可用财力的50%返还给企业。
(3)凡固定资产投入过千万的项目,在营运期内可以长期无偿提供土地;固定资产投入100-500万元的项目,前4年免费使用土地;固定资产投入50-100万元的项目,前3年免费使用土地。免费期过后由厂家采取土地租赁的方式继续使用,租赁费每亩每年不超过一千斤小麦。
(4)凡本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本人申请,镇委、镇政府同意,可在本镇从事个体经营,开办企业或协助他人办企业。本人在原单位职级不变,晋级照常。本人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万元以上)者,工资照发。
(5)凡经镇有关部门确认在本镇从事个体经营两年以上,年纳税额达到5万元的农民业户,经本人申请,可为其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办理“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免交城市增容费,本户所承包的土地,可以自己耕种,也可以经本人申请,报镇政府审批后转包或退耕,有关税费由新承包者交纳。
(6)大力表彰、奖励做出贡献的个体、私营企业户,对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勤劳致富的个体经营企业,镇委、镇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凡年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或连续两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主,经镇党委研究,可聘任为镇长助理,聘任期间享受副区级待遇。工资由镇财政发放。年上交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在下半年可免除企业主全家(按4口人计算)的全年义务工。
(7)凡当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奖企业法人实缴税金的10%,奖励资金由镇财政支付。
十五里园镇党委、政府携全镇四万五千人民,热诚欢迎各界贵宾到我镇参观考察办厂,欢迎您为我们提供信息,献计献策,指导经济发展。

阳谷县人民政府主办
阳谷县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 2002 版权所有 电话:0635-6212318
Email: ygzww@yangg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