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实施"太开放,大招商,大发展"战略,对外来投资者在资金扶持、生活住宿、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制定空前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经济环境治理力度,以最忧惠的政策,最宽松的环境,最优质的服务,欢迎有志之士来寿张观光、考察、办厂、兴商,与智慧、勤劳、善良的寿张人民携手并进,共谋发展,开创寿张更加耀煌的未来。
引资优惠政策
(1)投资新建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只收取工本费,免收其他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
(2)对新设立的外来投资企业和项目,自投产之日起,前5年免征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从第6年起到第10年,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项目按下限征收。
(3)对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项目、外向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过500万元的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和商贸流通企业项目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过2000万元的工业项目进行工程建设的,免收综合开发费,减半征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成片土地开发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执行。
(4)新上项目用地可以先租后征,征用土地时,征地款由企业支付,应缴纳的各种税费除耕地占用税及上缴市以上部分外,县、镇征缴的费用全部免交。
(5)凡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项目,镇免费提供项目用地,采取先租后征的形式;凡固定资产100—500万元的项目,项目用地可先租后征,前五年租凭费由镇财政支付。
(6)凡固定资产投入100万元的项目,从第一年纳税开始,奖励该企业所交税收镇可用财力部分的50%,连奖励4年,奖励资金由镇财政支付。
(7)凡全年实际纳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价值5万元的微型面包车一辆;凡全年实际纳税2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价值1万元的摩托车一辆;凡全年实际纳税5万元以上的企业,奖价值5000元的摩托车一辆。
(8)对待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