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阳谷县阿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阿城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阿城镇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的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以政务公开促工作落实、促工作规范开展,促优质服务,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阿城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化要求,细化信息公开化分工,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成立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分管负责人,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业务人员。镇党政办牵头,镇直各单位负责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镇今年在阳谷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平台共发布政务信息18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明确依申请公开途径,未发生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
二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20年度,阿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阿城镇人民政府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相关文件,及时启动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依法确定政府信息(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坚持政策法规全面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改废信息。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的管理运营,阿城镇人民政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在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设置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0 年,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阿城镇共收到人大《关于镇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关于镇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两则,答复已及时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8 | 0 | 8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17,243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存在被动应付走形式的状况。由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不是把它看成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向人民群众承担的一项责任与义务。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对政务公开很不主动、不认真,推一推动一动,应付了事。
(二)公开内容不够规范,缺乏全面性,公开内容不具体。对群众普遍关心、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例如:乡镇财务收支情况、新农村建设、农保医保费用缴纳等内容更新不及时,没有很好的回应群众的诉求。
(三)整改措施不够落实,缺乏实效性。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只重公开前的形式,而轻公开后的结果。没有注重公开后群众的反馈和意见。
下步改进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我镇党委和政府的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识并积极推进这一工作。
(二)借鉴优秀单位信息公开的经验。进一步学习其他单位政务公开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学习上级有关规定,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水平,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利用村广播喇叭、村微信群等途径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政务公开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未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收到镇人大代表建议2条,目前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家学 电 话: 0635-6752220
阿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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