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石佛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石佛镇共公开信息16件,其中:乡镇街道年度执法统计数据1件,乡镇街道年度报告1件,乡镇街道社会救助3件,乡镇街道财政预算(三公经费)1件,其他招考招聘2件,结果进展成效3件,执行措施计划1件,乡镇政府工作报告1件,乡镇街道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件,乡镇街道信息公开指南1件,领导信息1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石佛镇共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按照申请人要求,电子邮件回复2件,快递回复1件。依申请公开,能够做到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办理,按照要求的办理时限、回复要求、县级备案进行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持续强化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审核与保密安全制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严格落实 “三审三校” 机制,在信息发布前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审核把关,执行 “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一事一审” 的严谨流程。全年组织 4 次教育培训活动,将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深度融入日常教育与培训体系,有效增强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公开的意识与能力。较 2023 年,培训次数增加 1 次,培训内容更加侧重新平台操作技巧、复杂信息审核要点以及公众反馈应对策略等方面,旨在应对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与复杂多变的公开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遵循县要求,确保各类政策信息及时、精准发布,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针对平台运行问题,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处理故障与漏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畅性与稳定性。2024 年 1 月,全新公开平台正式上线并稳定运行,其界面设计更简洁直观、功能模块更齐全实用,极大提升了用户体验与信息检索效率,有力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数字化转型。
(五)监督保障
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推进相关工作进程,组织专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分工到人,保证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与准确性。通过强化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构建起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与以往相比,考核指标更加细化量化,涵盖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公众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一步提升了工作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尽管持续开展培训,但工作人员在面对复杂信息公开需求和新政策法规时,业务能力仍显不足,对信息的分类、审核与发布细节把控不够精准,难以迅速适应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与新挑战。
二是政务公开质量有待提升,信息发布的全面性不足,部分重要信息存在遗漏或发布不及时的情况,未能充分满足公众对镇政府工作全方位了解的需求,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与公众满意度。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团队,新吸纳 1 名专业素养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并定期组织内部培训与外部交流学习活动。内部培训聚焦于最新政策解读、信息审核案例分析、公众沟通技巧提升等方面;外部交流学习则选取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的兄弟单位,学习其高效的工作流程、创新的管理模式与成功的实践经验,全方位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优化信息收集与审核流程,建立信息发布清单制度,明确各部门信息报送责任与内容范围,确保信息无遗漏。同时,引入公众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公众意见与建议,依据反馈及时调整与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与方式,持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切实服务好广大居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石佛镇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主动公开本单位各类信息,最大程度保障公民知情权。精准适用各项信息公开处理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与方式开展工作,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与宗旨观念,持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公开意识与服务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石佛镇未涉及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持续深化群众代表议事会制度,本年度邀请 25 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代表议事员参与镇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执法等领域工作审议,共同研讨 2024 年度十大民生工程等关键事项。代表议事员围绕居民关注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借助公开机制有力推动基层服务水平提升与治理效能优化,促进镇域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专业化进程不断加速,进一步凸显政务公开在基层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五)报告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
机构名称:阳谷县石佛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6556212
电子邮箱:shifozhen@163.com
联系地址:阳谷县石佛镇文化路1号康居社区东办公楼
邮政编码:25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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