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谷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
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9月20日在阳谷县第十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阳谷县财政局局长 周贵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阳谷县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5844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470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2%,比上年增长10.02%;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31095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00万元、调入资金7437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7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942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58446万元,其中:当年支出4679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71%,比上年增长2.7%;上解上级支出437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4308万元。收支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0852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636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69%。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0852万元,其中:当年支出4303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9%。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0946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246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5%;上级补助收入1284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84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84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50946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3840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1%;上解支出1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470万元、调出资金7163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182万元。收支平衡。
由于乡镇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3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5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36万元,其中:当年支出236万元、调出资金400万元。收支平衡。
由于乡镇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基金统筹级次,只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险种。下同)收入1021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5%,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192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3163万元,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7054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15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0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90646万元,转移支出等88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61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5829万元。
由于乡镇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五)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经省财政厅核定、县人大常委会批准,2023年阳谷县政府债务限额为923978万元,当年发行政府债券2208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77800万元、再融资债券43000万元,当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44870万元,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921949万元,政府债务处于安全等级。
2023年,阳谷县新增政府债券1778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主要用于雄商高铁(阳谷段)、雨污分流改造基础设施、现代装备智造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等13个项目。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43000万元(只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务,不增加政府债务余额),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4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40600万元。
上述决算数字,与年初向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相比略有变化,主要是决算期间汇总乡镇决算数据、上下级结算补助变动等原因,部分数字有所增减。
各位委员,从决算情况看,去年全县财政运行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强化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监管辅导,加强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税收治理,深入挖掘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绿色税种”潜力,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02%,税收占比74.06%,收入质量继续保持较好水平。围绕上级资金投向重点,全年争取资金50.16亿元,为稳定财政运行提供了坚实支撑。二是助力经济回升向好。筹集资金3540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定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争取新增专项债券、国债资金20.01亿元,支持雄商高铁(阳谷段)、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建设。统筹资金1.44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和美寿张”示范区等建设,全力助推打造乡村振兴“阳谷样板”。三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深化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7亿元。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放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4.31亿元,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创建;支持“三农”领域金融服务,发放“鲁担惠农贷”贷款8952万元。调整提高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采购活动,全年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份额达95%。四是支持保障改善民生。民生支出38.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3.29%。争取资金5595万元,支持新建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落实资金4000万元,支持开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持续强化兜底保障。启动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推进县图书馆改造提升和城市书房建设运营。五是释放财政治理效能。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质升级,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完成县属国有企业供水、文旅业务板块整合重组,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健全“三保”预算编制备案审查机制,精准调度库款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政府债务管理,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加强财会监督,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委员,从2023年的财政决算情况看,全县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直接影响财政增收;新兴财源支撑作用仍然较弱;落实职业年金政策、民生投入等刚性支出居高不下,库款调度十分紧张,财政平衡压力巨大;绩效管理结果运用有待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运行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2081万元,同比增加4896万元、增长5.62%,完成预算的59.06%,快于时间进度9.06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2741万元,同比增加4834万元、增长8.35%,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8.14%。分部门收入完成情况:税务部门县级收入完成65687万元,同比增加4737万元、增长7.77%,完成预算的47.91%;财政部门完成26394万元,同比增加159万元、增长0.61%,完成预算的140.39%。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2549万元,同比减少10405万元、下降4.11%,完成预算的47.57%,慢于时间进度2.43个百分点。
由于乡镇没有国库,年度执行中县本级收支与乡镇级收支合并统计,待年终结算后再分别列示县本级收支和乡镇级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186万元,同比减少83680万元、下降82.96%,完成预算的6.87%。1-6月份,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7673万元,同比减少57849万元、下降42.69%,完成预算的37.15%。
由于乡镇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万元,因县属国有企业经营较为困难,国有资本收益暂缓到下半年征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00万元。
由于乡镇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1655万元,完成预算的48.35%,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080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9769万元,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1077万元。1-6月份,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8693万元,完成预算的48.9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8202万元,转移等支出491万元。当期收支结余296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58791万元。
由于乡镇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预算执行中,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严格收支管理,确保财政稳健运行。一是强化收入征管。健全财政运行分析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财政收入形势,跟进祥光铜业重组税收及时入库,积极争取上级免抵调库指标,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62%,其中:税收收入增长8.35%,收入增幅位居全市第2;税收占比68.14%,位居全市第3。二是强化资金争取。紧盯中央、省政策支持方向和资金投向,抢抓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和国家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机遇,会同发改、业务部门常态化加强与上级沟通对接,全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1-6月份,争取上级各类资金36.3亿元,有效缓解财政运行困难。三是强化“过紧日子”。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坚持有保有压,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严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将“三保”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完善预算审核、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机制, 密切跟踪“三保”支出执行情况,筑牢“三保”安全屏障。有效发挥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作用,1-6月份,节约财政资金0.67亿元。
(二)统筹财政资源,推动经济稳中向好。一是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系列财税优惠政策,助力制造业强县战略实施,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1-6月份争取工业转型发展、传统技术改造等资金1326万元,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支持东大食品等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5120万元,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二是加大政府投资力度。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限额8.82亿元,其中1-6月份发行专项债券8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职业中专异地新建、热力管网基础设施等9个项目建设;争取国债资金1.75亿元,支持新金线河治理(引调水)工程、城区抗洪防涝提升工程建设;推动PPP项目到位贷款6.45亿元,促进东阳高速、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推动经济增长。三是推进财金协同。发放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2.15亿元、“鲁担惠农贷”4989万元,有效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争取政策性金融贷款授信9.8亿元,支持谷山路、西环路北延、城乡供热工程和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实施。扎实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探索实施生猪“保险+期货”和家禽养殖重大灾害保险试点,不断提升农业风险抵御能力。
(三)强化投入保障,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1-6月份民生支出完成20.0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2.58%。一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安排资金9691万元,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筹集资金1.6亿元,支持职业中专异地新建,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投入资金6266万元,支持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第三实验小学综合楼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强镇筑基试点改革,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安排财政资金1.6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调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发放补贴8125万元,切实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拨付资金2960万元,惠及优抚对象7976人。三是健全医疗卫生体系。争取资金6104万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切实让城乡居民享受到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保障医保基金正常运行。安排资金1142万元,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落地,进一步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取资金3.44亿元,重点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等。落实“藏粮于技”政策,争取资金2300万元,支持农业器具更新升级,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2亿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
(四)深化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预算管理改革纵深推进。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丰富、拓展系统功能,有效规范预算执行,全面加强资金监控。完善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设置、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涉及县级预算资金5.02亿元。二是国企改革持续深化。深入谋划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研究制定《阳谷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落实方案(2023-2025年)》,实施“领航、赋能、强基、提标、筑篱、铸魂”六大工程,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整合重组国有电缆业务,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电缆产业。积极推进AA企业信用评级,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财会监督不断加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行动,组织编制内控报告;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推进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格代理记账机构监管。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债券资金管理,穿透式监测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守牢安全风险底线。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更大力度增收节支。坚持狠抓组织收入,深入挖掘潜在税源,严格非税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及时入库,切实巩固财税收入稳健向好态势。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非必要不支出”,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二)更强担当促进发展。积极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等系列政策,促进消费、扩大有效投资,激发经济活力。会同发改、业务部门强化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国债、专项债券支持,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强化制造业强县战略、科技创新等资金支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更高使命增进福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考虑群众需要和财力可能,聚焦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社保等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发力,支持办好民生实事,精准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用好民生直达资金,持续加强民生资金监管,推动各项民生政策落实落地。
(四)更实举措严格管理。根据上级部署,认真抓好各项财税改革任务落实。扎实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提升绩效管理质效。强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进国企改革,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健全财会监督协调机制,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坚决维护财经纪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阳谷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以上报告,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审议。
附: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七个险种。
5.转移支付: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地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我国转移支付体系包括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两大部分。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和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上解支出:是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上解至上级财政部门的资金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超长期特别国债:是指发行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特定目标发行的、具有明确用途的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9.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是指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用于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及其他科技创新活动的贷款。
10.直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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