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谷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 2023年01月18日
名称
关于阳谷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引号
/2023-22235562
发布单位
县财政局
组配
县政府预算(三公经费)

关于阳谷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阳谷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49%,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比上年减少2.4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91亿元,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同口径)为77.03%各征收部门收入完成情况是:税务部门收入完成10.56亿元,财政部门收入完成2.81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等38.79亿元,收入总计52.16亿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9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1%,比上年增加0.79亿元,增长1.74%;加上解上级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6.18亿元,支出总计52.16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亿元,比上年减少1.05亿元;加上年结余、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收入总计41.8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2.49亿元,比上年增加0.89亿元,增长2.14%;加补助下级、结转下年等支出总计41.8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3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5%,比上年减少2.09亿元,下降9.75%;加上级专项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转等29.73亿元,收入总计49.07亿元。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4.68%,比上年增加10.54亿元,增长36.37%;加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9.54亿元,支出总计49.07亿元,实现收支平衡。由于各乡镇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3%,比上年增加39万元,增长14.66%;加转移支付、上年结转等55万元,收入总计36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0万元,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转结余等340万元,支出总计360万元,实现收支平衡。由于各乡镇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基金统筹级次,本年度预算报告只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个险种,下同。)收入完成9.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2%,比上年增加2.12亿元,增长28.6%,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8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02亿元,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0.73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2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7%,比上年增加0.45亿元,增长5.7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24亿元,转移支出等0.0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51亿元。由于各乡镇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财政厅核定,2022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74.9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1.79亿元。截至202212月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7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1.47亿元,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2022年,上级分配我县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资金26.8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23.9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3亿元。

(七)“三保”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县“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下同。)预算支出40.1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7.32%,各“三保”预算项目执行标准均不低于中央和省规定的标准,不存在“三保”保障缺口。

以上均为快报统计数据,由于和上级财政结算还没有结束,有些数字可能还会有变化。决算结束后,我们将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大力支持下,财政部门按照县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全力以赴抓收入征管,优化结构保重点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预算执行中,主要把握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主动作为开源节流,切实保障财政平稳运行。面对重点税源企业停产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多渠道开源节流,努力实现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千方百计抓征管。在全面落实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应对政策性减收,强化财税部门联动,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辅导,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继续实施契税消费券奖励政策,深入挖掘契税增收潜力。2022年税收占比达到77.03%,收入质量持续保持较好水平。严格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强化非税收入源头把控和动态监管,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全力以赴谋争取。抢抓积极财政政策机遇,认真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政策》和四批“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把握政策支持导向和资金投向重点,全年争取各类资金47.22亿元(含专项债券资金19.07亿元),为弥补财政减收、稳定财政运行、支持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中:我县被评为全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县,分别获得省级财政奖励500万元。三是勤俭节约严支出。坚持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从严从紧把好支出关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把宝贵资金用在关键处、花在刀刃上。主动“向内”挖潜,通过清理预算单位往来款、收回结余结转资金等方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5亿元,避免资金沉淀浪费。严格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全年完成采购金额9.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0.47亿元;评审项目资金11.24亿元,审减资金1.08亿元。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稳定经济发展大盘。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求,统筹整合财政资源,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一是减负纾困增强市场主体活力。不折不扣、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办理退税、减税、降费、缓税6.23亿元,特别是按照“应退尽退、能快则快”原则,全年为166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3.45亿元,直接为企业注入现金流,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延续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时间,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持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积极推进减免房租政策实施,减免租金106万元,惠及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20户。二是支持消费引导释放内需潜力。开展契税奖励消费券活动,按照缴纳契税数额的20%发放消费券;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安排县级资金500万元,发放汽车、家电、零售、住宿餐饮消费券,积极吸引金融机构、商家开展促消费活动,形成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良性互动格局,充分挖掘市场消费潜力,进一步恢复和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真金白银加力延链补链强链。筹集工业转型发展、技术改造等资金3292万元,重点支持制造业技术改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业发展等;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拨付资金1024万元,助力盛达塑胶、金蔡伦纸业等企业加强科技攻关,做大高新技术产业。强化财政金融联动,综合运用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巨龙新材料等9家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6540万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办理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4513万元,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四是专项债券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基础设施“七网”等重点领域,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9.07亿元,重点投向聊阳渠片区污水处理、主城区雨污分流、古城文化旅游综合开发、城乡供水一体化、棚户区改造等11个项目。坚持“周调度、月汇总”,着力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更多更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早释放政策红利,有效发挥了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大盘的积极作用。

(三)倾力保障改善民生,更好满足美好生活需要。财政部门始终坚持把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生支出36.6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9.78%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支持稳就业促创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定企业用工;积极落实吸纳就业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助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多渠道统筹资金2587万元,支持开发城乡公益岗;落实资金4246万元,安置退役士兵953人。更好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发放贷款8535万元,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二是推进教育优质发展。进一步巩固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偏远乡镇教师周转房建设,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投入2.47亿元收购阳谷外国语学校,增加公办学位3660个。三是助力卫生体系建设。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拨付资金7485万元,用于核酸检测、隔离点运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标准达到人均84元,支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四是全面落实社保政策。调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筹集资金7716万元,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困难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9万元,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五是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安排资金1.44亿元,支持 “春和八里”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等项目建设,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三农”领域金融服务,大力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粮食规模种植贷担保业务,争取省农担公司每年给予我县10亿元担保额度。分三批累计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4218万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1亿元,有效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稳定农民收入。六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实施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完成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清算任务,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争取资金1.36亿元支持清洁取暖改造,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排放。

(四)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财政部门坚持将改革创新贯穿于财政管理各环节,以改革促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系统集成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国库支付、会计核算、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等预算管理各环节,实现全流程打通、全业务覆盖,加快形成预算管理新格局。设立预决算公开平台,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全面加强直达资金分配、支出管理,确保直接惠企利民。二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调整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价格扣除优惠,规范设置采购资格条件,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推进评标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首个县级政府采购异地远程评标项目。继续推进线上采购、网上招投标和网上商城采购,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正式开启在线质疑、投诉,进一步畅通供应商救济渠道。三是推动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完善事前绩效评估,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评价闭环机制加速形成。积极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污水处理补贴、城乡环卫一体化两个项目纳入省级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被聊城市批准为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县;形4大类、18小类支出定额标准,为预算编制、执行奠定基础四是国资国企改革蹄疾步稳。聚焦“‘两非’业务剥离、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回头看”,全面检验改革成效。开展对标提升行动,激发国企改革动力,提升管理质效。整合9家国有企业,组建兴阳发展集团,顺利通过AA信用评级。严格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稳妥推进存量资产盘活。

(五)守牢底线严格监管,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财政部门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围绕重点领域加强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筑牢安全发展防线。一是兜紧兜牢“三保”底线。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积极研判财政收支、库款规模、债务偿还等情况,综合采取健全“三保”预算编制备案审查机制、盘活存量资金等措施,密切跟踪“三保”支出情况,切实防范风险事件发生。二是严格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依法在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政府债券,全面落实“借、用、管、还”全过程政府债务闭环管理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及时足额兑付到期本息。争取再融资债券2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有效缓解政府债务即期还本压力。运行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常态化开展风险监控,保障债券资金合规高效使用。三是严肃财经纪律。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等财经领域七个重点方面,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组织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进罚没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进一步加强罚没财物管理。实施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年度信息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代理记账环境。

各位代表,2022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重点税源企业停产、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出现下滑;收入结构单一,主要集中在冶炼、化工、电缆、铜加工、房地产等传统行业,缺乏“专精特新”企业,新兴财源支撑作用较弱;全面落实绩效奖金政策、基本工资提标等工资性支出大幅增加,疫情防控、稳增长促消费等资金需求明显增多,库款调度十分紧张,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加强;资产盘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

总的看,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生效,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也将有效促进经济恢复;我县重点税源企业恢复生产,重大风险有序化解,全县经济形势有望延续企稳回升态势;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预计退坡,这都将为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奠定良好基础。与此同时,2023年财政工作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收入方面:由于疫情防控措施优化,一定时间内感染人数增多,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居民消费造成不利影响,预计一季度财政增收存在较大压力;同时,虽然国家持续加码房地产市场调控,但市场回暖态势仍然不明,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预计将在一定程度影响财政收入。支出方面: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需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基本民生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债券还本付息、PPP项目付费增长较快。综合分析,2023年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面临的经济形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2023年全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不断增强黄河国家战略、富民强县“七七工程”等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用足用好政府债券政策,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提高财政可持续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促进阳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全县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编制了2023年全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4.71亿元,比上年增加1.34亿元,增长10%。其中:税务部门收入安排12.85亿元,比上年增加2.29亿元,增长21.7%;财政部门收入安排1.86亿元,比上年减少0.95亿元,下降33.98%。上述收入,加转移支付补助、调入资金、上级专款及上年结转收入等36.65亿元,收入总计51.36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6.93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等4.43亿元,支出总计51.36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6.79亿元,比上年增加0.19亿元,增长2.9%;加上年结转、转移支付、税收返还等收入总计39.79亿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43.04亿元,比上年增加0.55亿元,增长1.3%,加补助下级等支出总计39.79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13亿元,比上年增加2.79亿元,增长14.45%;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等16.53亿元,收入总计38.66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03亿元,加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支出等13.63亿元,支出总计38.66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由于各乡镇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60万元,比上年增加55万元,增长18.03%;加转移支付、上年结转等收入45万元,收入总计405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78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等327万元,支出总计405万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由于各乡镇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48亿元,比上年增加0.93亿元,增长9.76%。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3.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5.81亿元,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0.77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16亿元,比上年增加0.87亿元,增长10.4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8.88亿元,转移支出等0.2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3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83亿元。由于各乡镇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上述收支全部为县本级收支。

(五)“三保”预算安排意见

2023年,我县“三保”预算预计支出39.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98%,预算编制中各“三保”预算项目标准均不低于中央和省规定标准,不存在“三保”预算保障缺口。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阳谷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工作措施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攻坚克难、踔厉奋发,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坚持抓资源统筹,着力增强保障能力。树立“大财源”“大统筹”理念,把强化资源统筹作为对冲财政收支矛盾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力度,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加强“四本预算”有机衔接,统筹上级资金和县级资金,不断增强资源调配能力。坚持依法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征管;加大非税收入依法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零基预算理念,严控一般性支出、新增资产配置及其他各类新增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支出。

(二)坚持抓政策落实,着力促进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进一步巩固减税降费政策成效,严格涉企收费监管,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落地,稳定就业促进消费,助力经济进一步回稳向好。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健全债券支出调度机制,确保“即发即用”,更好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东阳高速等项目建设。加强财政、金融政策联动,用好政策性担保、科技成果转化贷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市场化工具,支持科技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工业转型发展、科技创新等资金,支持制造业9大产业12条产业链发展,助力制造业强县战略实施。

(三)坚持抓民生投入,着力增进民生福祉。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继续把新增财力优先用于基本民生,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支持办好10件民生实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进一步稳定农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困难群众救助机制,更加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支持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密切跟踪疫情发展态势,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条件,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进一步加大就业、住房、养老、环保等重点领域投入,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四)坚持抓改革创新,着力赋能财政治理。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深度融合资产管理、债务管理等业务模块,实现资金使用全过程、穿透式监控。拓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领域,健全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落实“三保”支出责任,坚持“三保”支出“两个优先”,兜牢“三保”底线。建立常态化库款监测预警机制,保障库款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守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深化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全面加强会计、内控等财政监督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促进阳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以往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收入”或“一般预算收入”。按照20151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统一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七个险种。

5.转移支付: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地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我国转移支付体系包括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两大部分。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和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上解支出:是指下级财政部门将本年度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上解至上级财政部门的资金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把一些没有按照预算进度执行、依然趴在账上的沉淀结转结余资金用起来,更好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9.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及地方政府专门成立的基础设施性企业,为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服务直接借入的债务和地方政府机关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分为直接债务、担保债务和政策性挂账。

10.直达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分配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1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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