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第二次)
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名称
关于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第二次)
索引号
/2023-40629441
发布单位
县财政局
组配
县政府预算(三公经费)


关于2023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第二次)


一、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2023年11月,省财政厅统筹收回我县政府债务结存限额0.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结存限额0.04亿元、专项债务结存限额0.32亿元。截至目前,我县政府债务限额9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89.25亿元;我县政府债务余额92.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1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9.06亿元,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二、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提高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聊人社发〔2023〕2号)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168元,相应需调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同时,根据今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需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减0.29亿元,调整到10.19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增0.0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调减0.34亿元。

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减0.1亿元,调整到9.0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增0.0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调减0.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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