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谷县中心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名称
关于阳谷县中心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3715210001/2023-22244083
文号
阳发改字〔2023〕11号
发布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
批准结果信息
阳谷县中心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阳谷县中心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原阳谷县中心医院院内实施阳谷县中心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家庭化产房、国医堂等进行医疗专项装修面积2200平方米,建设气动物流传输系统1套;购置胃肠镜1台(套),配置内镜洗消设备1套;同时配套建设医院标识导视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164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采取争取上及资金和县政府筹集相结合的方式解决。
四、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二年。在文件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批复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五、项目的勘探设计、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等应按规定委托有招标资质的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请据此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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