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福雷解读《阳谷县招商引资项目暨产业项目论证评审办法》
近日,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阳谷县招商引资项目暨产业项目论证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理解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县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解读。
一、《办法》出台的政策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完善阳谷县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引入管理,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本《办法》的决策依据是什么?
答:制定本办法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9号等文件规定。
三、《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促进产业集聚,优化项目结构,集约节约用地,提高投入产出效益,规范项目落地程序,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四、本《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办法共分为七章(总则、论证评审原则、论证评审条件、论证评审内容、论证评审程序、监督管理、附则),十三条。
论证评审原则:坚持“污染项目不谈、高耗能项目不要、低税收项目暂缓”的原则,确保引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能评、安评要求,符合阳谷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布局。
论证评审条件:(1)投资规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工业项目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农业项目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外资项目投资规模在2000万美元以上,境外投资占比30%以上,外资注册资本金200万美元以上。(2)投资强度、亩均产值和税收贡献:落户阳谷经济开发区的工业项目按照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落户乡镇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亩均产值不低3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3)规划建设:容积率不低于1.0,建设高度外观不低于12米(支持和鼓励建设高标准多层厂房,除生产安全、工艺流程等有特殊要求外,不得建造单层厂房)。(4)建设周期:一般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重大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5)能耗和排放增加值:需低于国家行业能耗标准。
论证评审程序分提交申请、初审、考察、评审四个步骤。申请和初审环节分别设计了《项目论证评审申请表》、《项目论证评审表》。县政府成立招商引资项目暨产业项目论证评审委员会。论证评审工作由县招商引资项目暨产业项目论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本《办法》的有效期限?
答: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政策咨询联系人:宋博
联系电话:621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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