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62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养护和交通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2年06月16日
名称
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62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养护和交通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2022-22243229
发布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组配
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编号:62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养护和交通安全的建议   

内容: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村村通公路的不断建成通车,道路交通方式和机动车类型也日益复杂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新问题:一是有些公路路面过窄,导致错车危险,如果遇到下雨天气,水泥路会出现坍塌折断现象;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乏,导致农村基层频繁发生交通事故。

建议:

一是爱护乡村间的水泥路,最少留1-1.5米的路肩;

二是加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在重要路口设置红绿灯和

标示。


关于县第十九届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62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农村道路养护和交通安全的建议》的答复

德强、马海英等2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道路养护和交通安全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爱护乡村网的水泥路,最少留1-1.5米的路肩。加强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在重要路口设置红绿灯和标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对农村公路管养的责任主体有明确的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村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乡道、村道的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根据上级的政策规定,我县实施了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工程,路面为水泥混凝土结构,厚18厘米;由乡镇筹集上缴配套资金,省里验收后给予一定数量的补助,缺口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公路两侧的路肩由所在乡镇组织人员进行整修平整,对于因路肩整修不及时而发生安全隐患的情况,我们将积极督促所在乡镇,对建成的公路及时的上土整修路肩,提高公路的通行质量。

针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县政府5月14日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参加的全县路域环境专项整治会议,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标准、责任单位、工作措施等,要求各乡镇(街道)利用1个月的时间,按照县级路路肩宽度不低于3米,乡、村级路路肩宽度不低于1.5米的标准进行彻底整治,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建筑物料和“三大堆”等杂物彻底清理。我局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指导、督导各乡镇(街道)抓好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公路通行质量和水平。

2、2015年以来,我局组织对辖区农村公路上存在的隐患逐个进行排查,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集专门资金分批对所有的县乡实施了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对重要的路口、村庄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了交通标识、警示灯、警示桩等警示标志,安设护栏、施划标线,对通视距离不良的平交道口两侧的苗木进行移除或修剪,减少了隐患事故的发生,极大地提高了公路的通行质量。同时,我们将对村级公路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加大对上级资金的争取力度,逐步对村级公路上的安防设施进行完善,设置警示桩、防撞墩等警示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阳谷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门光启

联系电话:0635-6362261

                         二〇二二年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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