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90
关于增加村级修路指标及排水配套设施的建议
内容:
公路“村村通”的好政策极大的方便了村民出行,但沿
金堤的镇、村由于北靠金堤、南靠金堪河堰,雨水较多的时候常常出现排水困难的情况,给群众生产、出行带来极大不便,群众对于在金堤周围建排水设施呼声较高。
建议:
一是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因地制宜,在积水严重路段修建排水设施;二是适当打破街宽6米标准,增加沿堤镇村的修路指标,切实解决群众需求;三是沿金堤路段修路时适当垫高路基,减少积水对路面的浸泡。
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0号代表建议《关于增加村级修路指标及排水配套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国金磊、白相贵、朱先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级修路指标及排水配套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在积水严重路段修建排水设施的问题:
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是:纳入省、市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省级补助每公里20万元的建设资金,市级根据年份给予10-15万元的资金补助,以现在的人工、材料成本、每修建一公里的农村公路造价约为75万元,这样每修一公里农村公路路面,县级财政将填补40-45万元的资金缺口,这对于我县财政来说压力十分巨大,因此,修建排水设施要靠其他方式筹资解决。
2、适当打破街宽6米标准,增加沿堤镇村的修路指标问题:
2018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发(2018)13号文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及2020年12月,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20)17号《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等文件中都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路面宽度一般不低于6米”。所以说建设6米宽的农村公路不是我县自行制定的政策,而是上级文件的规定,如果不执行上级的政策规定,上级将不给予每公里20万元的资金补助,只能全靠我县自筹资金建设,这对于我县来说筹集资金建设农村公路将更加困难。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向上级资金和计划争取力度,结合我县的财力情况争取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的投资,进一步的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为改善人民群众出行条件作出更大的努力。
3、沿金堤路段修路时适当垫高路基的问题:
下一步,我县沿金堤的农村公路建设时,将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根据各自职责适当垫高路基。
阳谷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吴立勤
联系电话:0635-6263258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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