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66号提案《关于加大阳谷县群众大型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0年11月25日
名称
关于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66号提案《关于加大阳谷县群众大型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2020-22229455
文号
阳教体发〔2020〕20号
发布单位
县教育和体育局
主题
["ZJB00"]
组配
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
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66号提案关于加大阳谷县群众大型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李浩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阳谷县群众大型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阳谷县体育中心位于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辖区。该中心北邻龙潭路,南邻黄河路,西邻冉子街路, 东邻狮子楼路,占地264亩,2015年该地段规划为体育用地。建设内容为:标准体育场、综合训练馆、游泳馆、篮球馆及体育健身中心(训练场、笼式足球场、标准足球场、地掷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门球场、草地滚球场、健身广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等项目。该中心是阳谷县委、县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和阳谷县城市建设地标工程。整个体育中心的建设方式是统一规划,政府投资。第一期地上附属物已清理完毕,预备建设中。
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8日印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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