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名称
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4-45378362
发布单位
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
招生管理信息


 

各学校:

为做好2024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4〕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小学: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本县户籍儿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驻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阳谷户籍儿童)

(二)初中: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含本县户籍少年儿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驻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其他教育优待政策的非阳谷户籍少年儿童)。

小学严禁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应届小学毕业生。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二、招生时间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时间:初中为6月26日至7月5日,小学为8月3日至8月25日(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3日至8月5日)

三、招生办法

(一)全面实行免试入学。

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范围进行登记入学,确保入学机会公平。

1.公办小学招生,各学校按照学生户籍所在地,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无条件接受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学,与所就读的幼儿园无关。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零证明”入学。切实巩固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成果,继续升级完善现有信息化平台,确保符合大数据校验条件的全部实现“零证明”办理。报名期间,各学校要配备专业人员,及时帮助家长解决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报名时上传材料分为三类:①学校片区内户籍的学生上传本人和监护人户口簿;②学生父母在学校片区内企业6个月以上的务工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工资发放凭证和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或学生父母在学校片区内6个月以上的营业执照(需有实体门店、执照登记者本人所售物品或服务的交易流水,水电费等相关凭证;一处营业地址两份营业执照的,按执照时间长的进行认定),同时上传全家户口簿;③学生父母在学校片区内的不动产证书或购房合同,且购房合同交房日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同时上传全家户口簿。

2.公办初中招生,采取对口直升的原则入学。各公办小学采取按户籍、学籍或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负责办理所有在籍六年级学生升入初一就读的报名手续,将学生名单按学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好,填写《入学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

3.民办学校招生,县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认定合格的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按起始年级总人数不超过5%的比例下达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随机录取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并由公证处作公证,邀请纪检部门、家长代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即时向社会公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

(二)保障特殊群体规范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居住地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学生父母在学校片区内企业6个月以上的务工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工资发放凭证和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或学生父母在学校片区内6个月以上的营业执照(需有实体门店、执照登记者本人所售物品或服务的交易流水,水电费等相关凭证;一处营业地址两份营业执照的,按执照时间长的进行认定),同时上传全家户口簿;学生父母在学校片区内的不动产证书或购房合同,且购房合同交房日期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同时上传全家户口簿。

2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各类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3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方便入学。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提高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严格按照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将安排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提供送教服务。

4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关爱服务,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施策,全面建立服务档案,准确掌握信息。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不断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对失学辍学儿童发现不及时、报送不及时、信息跟踪核查不及时、劝返不力的情况,予以通报。

四、健全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体育局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也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纪律和廉政纪律,建立科学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招生开始前将通过网上政策宣传,公开监督咨询渠道,提前对幼儿园、小学进行政策解读等措施,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同时县校两级咨询、投诉电话和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条件等通过网站和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

(二)强化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规定,紧盯关键环节,坚决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学校要及时公示招生录取结果,并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确保和谐稳定。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县教育体育局监督投诉电话:6217235、6217245。

 

                         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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