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2025年阳谷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政策
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名称
(招生政策 )2025年阳谷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政策
索引号
/2025-45932516
发布单位
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
招生管理信息
随迁子女: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延缓入学:根据《阳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阳教体发〔2025〕4号)小学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相关材料向所属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
休学:根据《聊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聊城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的通知(聊教字〔2016〕222号)第十九条规定: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到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高中学生休学须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初、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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