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2025年阳谷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政策解读
时间: 2025年05月27日
名称
(招生政策)2025年阳谷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政策解读
索引号
/2025-45933245
发布单位
县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
招生管理信息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
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居住地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儿童:学生父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企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务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和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同时提供户口簿。②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学生父母在片区内6个月以上的营业执照(未列入异常经营),需有实体门店(商用)、经营相关证明(如法人交易流水、纳税记录等)、水电费缴纳凭证等;一处营业地址两份营业执照的,按执照时间长的进行认定;同时提供户口簿。③学生父母在学校片区内的不动产证书或购房合同(房产用途需为住宅),且购房合同交房日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同时提供户口簿。
三、延缓入学和休学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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