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殡葬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名称
《阳谷县殡葬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解读说明
索引号
/2025-45683865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组配
草案解读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阳谷县殡葬事业改革,全面提升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逐步建立完善殡仪服务网络,结合本县实际,拟定了《阳谷县殡葬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

二、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殡葬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适应新形势下阳谷县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殡葬设施布局,加强殡葬设施用地规范管理,为后续各级各类殡葬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编制《阳谷县殡葬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4-2035年)》。

三、起草文件的相关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

4、《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5、《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6、《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鲁民〔2023〕72号);

7、《山东省公墓建设规划指引》(鲁民〔2024〕38号);

8、《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鲁民〔2021〕47号);

9、《山东省“十四五”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发展规划》(鲁民〔2021〕69号);

10、《阳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划。

四、规划范围、期限和对象

规划范围、期限和对象:规划范围为整个阳谷县所辖行政管辖范围,包括3个街道、15个镇,即狮子楼街道、侨润街道、博济桥街道、定水镇、郭屯镇、七级镇、石佛镇、安乐镇、阎楼镇、阿城镇、张秋镇、十五里园镇、寿张镇、李台镇、金斗营镇、高庙王镇、西湖镇、大布镇。

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4年,近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殡葬设施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经营性公墓等设施的布局。

五、规划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与阳谷县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衔接,结合各镇街的人口结构和未来发展潜力,充分考虑阳谷县未来对殡葬设施的潜在需求,做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

以人为本、公益优先。贯彻“以人为本”理念,从土地供应、资金来源等方面优先保证殡葬设施的建设,特别是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满足广大群众的殡葬需求。

 生态优先、节约资源。始终坚持按照节约土地、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原则,充分利用荒地或不宜耕种瘠地建设殡葬设施,同时保证设施建设不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规范建设、科学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保证各类殡葬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的标准进行,科学管理,提升墓区管理和群众殡葬与祭祀活动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六、主要内容

1、构建规划等级体系及引导方式

公益性公墓分为三个等级体系,“县级+镇/街道级+村(居)委会级”,基于阳谷县各镇街的不同发展条件、不同地貌类型、不同区位条件、不同风俗习惯以及其驻地规模,镇/街道级公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布置,构建多元化等级体系。根据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阳谷县各地区人口分布及人口预测、用地条件及殡葬需求预测,对不符合现行殡葬设施相关规范要求的,予以现状保留,不进行扩建,适时闭园,并进行生态化升级改造;对符合现行殡葬设施相关规范要求的、具备扩建条件的现状殡葬设施予以扩建,增加用地面积和配套设施;根据殡葬设施需求预测,按照政策和规范要求,在服务空白区域科学选址新建各种殡葬设施。现状殡仪馆对现有建筑不定期进行安全鉴定并进行加固,确保安全使用,同时提升院内绿化景观,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增加生态停车位,打造园林式殡仪馆。规划的殡仪服务中心以完善设施建设,优化服务体系为重点,打造集殡仪服务、守灵治丧、节地生态安葬于一体的殡葬服务综合体。

2、明确规划目标

全面构建“殡、葬、祭”为一体的现代多元殡仪服务体系,形成以生态公墓为基础、集中式骨灰存放室为主体、经营性公墓为补充、殡仪服务中心(站)为支撑的绿色节地生态安葬格局。

至规划期末,完成全县殡葬设施总量控制、优化布局,满足不同人群,不同发展阶段对各类殡葬设施的需求;逐渐减少传统公墓,新建、改扩建公益性公墓为节地生态葬;殡葬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满足城乡居民文明治丧需求,形成文明治丧、文明祭祀的良好风气,全面实现殡葬文明进步,形成移风易俗新风向。

3、明确公墓规划布局思路

坚持合法合规,符合规划,殡葬基础设施选址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益性墓地,优先利用荒山瘠地、废弃地、未利用地等劣质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阳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划要求。

避让红线,保护耕地。殡葬基础设施应与水库及河流堤坝、铁路、公路干线等保持一定距离。优先选用既有建设用地,不得选址在国家规定的禁建区域。

注重文化、区位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避开地质危险区域、高压走廊等,远离居民点,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生产;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合理考虑公墓距离,方便居民治丧、祭扫。

4、确定县域殡葬设施总体布局

结合阳谷县地区实际,构建县级+镇/街道级+村(居)委会级三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布局体系。县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主要面向阳谷县户籍人口提供骨灰安葬服务,乡镇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主要面向本辖区内户籍人口提供骨灰安葬服务,考虑农村地区服务面积较大,增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作为补充实现公益性安葬设施全域均衡覆盖

七、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殡葬设施规划体系。将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殡葬事业改革和节约土地资源的总体要求,科学预留殡葬设施用地,优化殡葬设施布局,保障殡葬事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相关规划间的衔接与统筹。加强殡葬设施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将殡葬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纳入统筹;加强殡葬设施规划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统筹,确保殡葬设施规划任务与殡葬事业发展目标相协调,推动殡葬事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实践需求,围绕重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殡葬设施规划建设、丧事活动管理、殡葬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殡葬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党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法治保障的领导体制,形成推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为殡葬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政策激励与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认同度、参与度,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文明治丧、低碳祭扫。

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殡葬设施交通支撑系统,多途径保障高峰期公众祭扫需求。

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在殡葬改革宣传、殡葬行业监管、殡葬服务、祭扫追思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智慧殡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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