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通知
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名称
202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通知
索引号
/2024-45404193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组配
救助综合业务

一、救助对象及条件

阳谷县城乡居民低保家庭中参加今年全国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

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二、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复印件。

2、学生身份证(复印反正面)。

3、户口簿:本人、户主、索引表及复印件。

4、城乡居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需提供学生本人农商行银行账号。

6、反馈。享受教育救助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寄回县民政局备案(邮编:252300,地址:阳谷县民政局,清河西路119号,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收)。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当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三、办理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救助申请,乡镇(街道)直接受理救助申请,根据现有低保档案材料及时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了解申请人家庭和高考入学情况。符合救助条件的,提供学生本人农商行银行账号,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由乡镇(街道)经办人、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8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所需纸质档案材料均一式两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阳谷县人民政府主办 阳谷县信息化服务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715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