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年01月21日
名称
阳谷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2-22245520
发布单位
县民政局
组配
县直部门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机构名称:阳谷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6362006 ;联系地址:阳谷县清河西路119号;邮政编码:252300;电子邮箱:ygxmz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阳谷县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阳谷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拓展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2021年,阳谷县民政局通过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4件,较2020年度增长了22%。


    其中主动公开机构职能3件,政策文件3件,政策解读2件,发展规划1件,会议信息1件,财政信息4件,建议提案办理12件,通知公告12件,调查征集2件,行政执法信息24件,行政权力运行19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疫情防控信息3件,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信息12件;聚焦民政工作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信息131件,其中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40件,养老服务信息68件,儿童福利信息6件,残疾人补贴信息6件,慈善信息11件;主动公开民政工作重要部署执行落实情况(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14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阳谷县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和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阳谷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阳谷县民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指定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发、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阳谷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阳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持续细化主动公开具体内容,优化完善目录和栏目。

    (五)监督保障。一是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加熟悉、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对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规范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阳谷县民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细化、深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与各科室之间的协同联系,做到信息制出与发布尽量保持同步,以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以收集、研究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切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推进民政工作公开信息内容的精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县民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1年,县民政局共承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按要求将所有建议及提案的答复情况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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