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谷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指南》的公告
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名称
关于《阳谷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指南》的公告
索引号
/2023-31411183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
项目安排

关于《阳谷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指南》的公告

现将《阳谷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指南》予以公告。

公告单位:阳谷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635-6173760  12345

通讯地址:阳谷县大众路3号 

电子邮箱:ygfpbtjz@lc.shandong.cn

附件:阳谷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阳谷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8日


阳谷县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入库指南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鲁财农〔2022〕11号)和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字〔2022〕3号)和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乡振字 (2022)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入库指南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二)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

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到帮扶车间就业,优先聘用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等从事公益岗位,帮助就业创业增收。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转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帮助提升就业能力。

(三)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

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农场)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四)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息(不含对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易地搬迁贷款给予贴息和对调整规范易地搬迁融资方式后发行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按规定予以补助)和垫资等。

二、项目入库申报程序和需要提供材料

(一)村级项目

村申报。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确定本村申报纳入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或覆盖本村的乡级、县级申报入库项目),形成会议记录。并在村级事务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项目入库书面申请。

村级资料: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签到册,项目公示资料,报乡镇(街道)项目入库报告等。

2.乡审核。乡镇(街道)在收到村级项目申报入库申请后,确定入库申报项目在乡镇(街道)政务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以政府公文(函)形式报县乡村振兴局。

乡镇(街道)资料:乡镇(街道)党委会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签到名册,项目公示资料,报县级项目入库报告等。

3.县审定。县乡村振兴局要联合各行业部门召开会议对各乡镇(街道)项目进行会审。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建设、环保、财政、发改、农业农村、水务、人社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各乡镇(街道)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核是否符合有关规划,是否符合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是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求相匹配,是否符合本地实际,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等。联合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审核后的项目,结合相关规划及资金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库规模,报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结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将县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的项目录入项目库。

(二)乡级、县级项目

乡级、县级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具体程序:申报入库乡级项目经乡级政府会议审核,申报入库乡级(县级)项目经项目覆盖村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村内公示、报县级报告、县级论证评审意见、县级审定意见、县级公示、县级公告。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人员逐一核查把关项目”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项目申报入库程序履行完备,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实施质量高、绩效优、带动力强,能顺利和完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绩效。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耐心回应群众反映和关注问题。要坚持项目申报入库“三公示一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确保项目申报入库在阳光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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