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局农业农村局综合应急预案
时间: 2023年02月23日
名称
阳谷局农业农村局综合应急预案
索引号
/2023-22244646
发布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
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我县农业农村领域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农业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农机事故,植物疫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动物疫情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局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件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部门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局党组领导下,实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动员和依靠公众力量,发挥各级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7)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1.6应急预案体系

阳谷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全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应对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我局根据综合应急预案单位职责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

(3)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主办单位为举办大型会展等重大活动制订的应急预案。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况变化,按照有关规定,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预案构成种类要及时补充、完善。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领导机构为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组长长担任,副组长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1)对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协调。(2)指导编制、修订、发布本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3)决定和部署全应急工作重大事项。

2.2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为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承担局安全生产日常值班工作,负责接收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承办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组织编制、修订《阳谷农业农村局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2.3工作机构

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法规和自身职责,负责阳谷县农业农村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农业农村领域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协助政府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农药、化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负责养殖、饲料加工、畜禽屠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运行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预测与预警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评估与分级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预测预警系统

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

3.1.2预警级别及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1)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区域范围,从高到低可划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予以表示。各类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界定,由各专项预案按照国家标准予以规定。

(2)预警信息的发布。领导小组要及时、准确地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3)预警通告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4)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明确灾情警报发布的权限和程序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通告,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

(5)预警准备。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和应急机制的准备。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所在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报告时限和程序: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向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上级领导同志的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涉及港澳台、外籍人员,或者影响到境外,按照相关规定由有关部门办理。

3.2.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政府报告。

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主要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当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九条办理;当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条办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2.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政府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根据县级领导同志指示或者实际需要提出,领导小组提出处置建议向县级领导报告,经县级领导同志批准后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3.2.4指挥与协调

(1)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县政府报告,主要负责人赶赴事发现场指挥;属于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稳定工作。

(5)及时、准确向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应急联动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牵头,其他部门(单位)予以协助。

3.2.6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向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的政府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状态的报告,待上级部门作出终止执行相关应急响应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各类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3)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按照规定进行安排。

3.3.2社会救助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进行援助要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3.3.3调查与评估

(1)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措施。

(2)及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加强和改进同类事件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报政府。

3.3.4恢复重建

遵从县政府统筹安排,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3.4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按照《山东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4应急保障

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保障

加强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具备一定农业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家人才组成的专家应急救援队伍。

4.2财力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多渠道筹集,分级负担,确保应急需要。对处置突发事件以及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等所需财政经费,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预算。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简化财政资金的审批和划拨程序,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报政府批准后实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物资保障

按照职责定期组织提供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统筹规划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并根据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采取商业储备、生产能力储备等方式,与有关企业签订合同,保障处置与救援所需物资的生产供给。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进行应急演练。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专项应急预案要有演练前的计划安排和演练后的总结报告综合性应急演练要有评估报告。应急预案应当每两年至少举行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按照有关规定适时修订完善。

5.2宣教培训

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要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置能力。

5.3考核奖惩

定期组织对《阳谷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应当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纳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有关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处罚或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由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各责任科室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6.2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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