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领域信息公开】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名称
【就业领域信息公开】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索引号
/2025-22231940
发布单位
阳谷县人社局
组配
就业困难人员(含贫困劳动力)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一、文件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山东省人社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1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69号)

   二、政策对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人。

   四、申请条件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和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五、申请材料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低保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等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10月底前,个人向所在学校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组织材料收集后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根据属地原则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汇总并报省人社厅备案。10月下旬省人社厅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于10月下旬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于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账户。

   七、办理时限

审核无误后10月下旬将补助资金统一拨付于学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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