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时间: 2023年11月06日
名称
关于办理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索引号
/2023-31410863
发布单位
阳谷县人社局
组配
就业困难人员(含贫困劳动力)

关于办理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70号)和《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谷县财政局关于发布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阳人社字〔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将2023年度社保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1)“4050”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农村零就业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持有《残疾证》人员;(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8)因失去土地等原困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在申请社保补贴范围:

(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在企业中担任企业法人、执行董事、监事、股东、总经理等企业职工身份的;

(2)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3)本年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自身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二、补贴时间、标准和险种

1.补贴时间:本次补贴时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按实际缴费月份补贴)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80元,其中:养老保险300元,医疗保险80元

3.补贴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申请医疗保险补贴的,需与当年养老保险补贴同时申请,只缴纳医疗保险的不予补贴。

三、办理要件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社保卡复印件(须激活银行卡金融功能)

4.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5.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24日

请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办理,逾期未申报办理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地(常住地)或灵活就业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6日

《关于办理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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