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第四季度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9〕 70号)和《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谷县财政局关于 发布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的通知》(阳人社字〔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社保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1)“4050”人员;(2)城镇零就 业家庭成员;(3)农村零就业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4)抚 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6) 持有《残疾证》人员;(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 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对离校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在申请社保补贴范围:
(1)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在企业中担任企业法人、执行
董事、监事、股东、总经理等企业职工身份的;
(2)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
(3)本年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自身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二、补贴时间、标准和险种
1.补贴时间:本次补贴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按实际缴费月份补贴)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80元,其中:养老保险300 元,医疗保险80元
3.补贴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申请医疗保险补贴的,需与当年养老保险补贴同时申请,只缴纳医疗保险的不予补贴。
三、办理要件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社保卡复印件(须激活银行卡金融功能)
4.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5.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2 0 2 4 年3月5日 — 2 0 2 4年3月15日请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办理,逾期未申报办理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办理地点
本人户籍地(常住地)或灵活就业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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