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稿解读《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
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名称
文稿解读《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
索引号
/2024-45417922
发布单位
阳谷县人社局
组配
就业困难人员(含贫困劳动力)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解读

一、补贴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24年度本地补贴标准为380/月,其中:养老保险300元,医疗保险80元,单交医疗保险的不予补贴。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对离校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大龄失业人员

指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且家庭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有1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不再作为零就业家庭对待。

(三)    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

指农村家庭中无人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的失业人员。

(四)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指离婚、丧偶、抚养子女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在校学生)的失业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的失业人员。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指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失业人员。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五、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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