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申报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初次就业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的通知
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名称
关于集中申报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初次就业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的通知
索引号
/2024-45539855
发布单位
阳谷县人社局
组配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关于集中申报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初次就业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的通知

 

根据聊城市财政局、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24〕1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初次就业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进行集中申报受理。请广大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要求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

二、申报条件及享受期限

1.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阳谷县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最长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费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中小微企业吸纳初次就业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阳谷县县域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一名符合条件的就业青年(就业青年应为16周岁—35周岁并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含相当于专科学历层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元。该补贴政策不可与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补贴申领表(申请表)、申请补贴花名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学历认定材料、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申请报告、承诺书等。申请每项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可提前进行电话咨询。

四、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用人单位可在现场提交补贴申请。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并将信息录入系统,经审核后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网上办理。用人单位可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办理,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补贴时间

本次补贴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1月时间段内符合申请条件的补贴。

六、联系方式

受理申请地点:县人社局713室

联系电话:0635-6173020

 

附件1: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

附件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附件3:中小微企业吸纳初次就业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xls.svg附件1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表.xls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xls.svg附件2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花名册11.27.xls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docx.svg附件3 中小微企业吸纳初次就业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阳谷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管理科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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