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清洁煤质量和完善后续维护的建议
内容: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是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举措,更是保障广大农村群众温暖过冬的一项民心工程。但是清洁煤推广工作在实际运行中,村民反映点不着、燃烧不彻底等质量问题和后期服务不到位等。
建议:一是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销售清洁煤质量的监管;二是在清洁煤清洁推广后完善后续服务;三是在各乡镇设立销售点,让群众自行购买,做到政企分离。
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景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清洁煤质量和完善后续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县大气污染和散煤治理工作部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生产、流通两个领域发力,定期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清洁煤产品质量为重点,组织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企业约谈会,督促清洁煤生产企业阳谷县鑫火新能源有限公司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抓好质量管理,严把进销货关口,保障洁净煤产品质量。
二是开展监督抽查。同时加大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煤炭质量抽样检验工作。每年清洁煤生产季节,按照抽检要求,每月抽取2个批次清洁煤样品,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向群众发放《严厉打击散煤销售违法行为明白纸》千余份,让群众知道使用劣质散煤的危害,营造打击散煤销售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畅通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12345、12315等举报、转办移交线索,及时核实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同时与县发改、商务、公安、应急管理和环保等部门加强交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散煤治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改善大气环境。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清洁煤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清洁煤等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借此机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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