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在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期食品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临期食品问题,县市场监管局一直高度重视,收到建议后,我局立即组织了专题研究,就临、过期食品开展了专项整治。
一、研究制定整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特别是学校周边等重要经营场所临期食品监管,杜绝过期、变质食品问题的发生,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印发了《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期食品、过期食品整治实施方案》文件,把校园周边临、过期食品整治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整治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专项行动,成立了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期食品、过期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马德军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食品流通分管领导李保义、县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司继良为副组长,综合执法中队和各监管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由流通科科长刘栋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城乡接合部、社区、农村、车站、医院周边、背街小巷等为重点区域,以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等为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二是突出重点食品种类。重点检查面包、奶制品、方便面、肉制品、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糕点等保质期短、易发霉变质、时令性强的食品,以及豆制品、乳制品、“五毛食品”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
三是突出重点检查项目。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经营主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标准,仓库“三防”措施是否到位,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食品保质期自查制度和临过期食品专区销售制度,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督促食品经营者完善相关制度
一是食品保质期自查制度。针对商场超市食品数量大,批次多的问题,要求各商场、超市必须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距保质期不足 10 日的食品进行清理,放到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进行销售。其他食品经营者根据自身情况,定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自查。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须对临过期食品每日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及时下架过期食品。
二是临过期食品专区销售制度。指导有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建立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要求经营者在销售专区张贴醒目提示,提醒消费者酌情消费和在保质期内食用。同时,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促销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明示价格折扣标准,防止出现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在外包装作特别贴条标示等方法明显区分,并对临过期食品在保质期内的质量安全责任、退换货责任、兑现承诺的操作步骤与要求、临过期食品消费投诉的处理等事项,便于消费者维权。
三是过期食品后续跟踪制度。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规范保质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货与销毁制度,对保质期到期食品尽可能采取由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统一销毁方式,防止下架过期食品重生或继续流向农村等边远地区:对退回生产单位或上级供货商销毁的,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留存退货记录和货物发运凭证,以备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是建立风险食品重点监管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食品保质期为较短的面包、肉类包装食品、液态奶、饮料等高风险食品。同时,认真检查临过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保质期到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发现食品保质期管理不完善的一律列为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大对有违法记录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对发现过期食品时间较长、私自更改生产日期上架销售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五、明确工作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督促相关科室、各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加大对销售、使用过期或腐败变质食品、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二是畅通平台,营造氛围。畅通 12315 投诉举报平台,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特别是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等群体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是及时跟进,做好总结。要求各单位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及时总结归纳工作开展情况,留存监管痕迹,于每季度末上报该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食品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和政府形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关注支持下,继续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我们会积极采纳,认真落实,更好的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谢谢!
二 0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联 系 人:刘栋才
联系电话:1806358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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