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一条工作主线,严格进货(入场)查验和销售记录两个关键环节,突出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三类重点主体,用好精准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源头监管四种监管手段,不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深化落实,有效防范化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2024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具有政治意识、底线意识、风险意识的监管理念,坚持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一条工作主线,抓住进货(入场)查验和销售记录两个关键环节,突出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三类重点主体,用好精准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源头监管四种监管武器,履职尽责,久久为功,不断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深化落实,有效防范化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
一、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一)指导各基层监管所督促食品销售企业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以符合实际、管用好用为原则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督促个体工商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要求。组织各基层监管所对辖区内食品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把责任压实、使制度见效。
(二)开展对标提升,组织各监管所自行选取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等,打造落实主体责任样板,以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广经验做法。选取信息化管理基础较好的食品连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指导优化完善系统功能,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要求,提高风险管控实效。
二、加强宣贯推进落实
(三)落实《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树立“服务走在监管前”的理念,利用好宣传学习各类方法,督促学习、强化宣贯,组织分级分类开展宣讲解读。
三、强化重点主体监管
(四)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开展体系检查,对上年度被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加强对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监管,组织各监管所对备案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
(五)组织各监管所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等管理义务,同时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抽样检测要求。深化探索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开展企业具体业务的对接和实践。
(六)牵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联合县直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农村地区食品供货商、经营店规范建设,2024年规范化建设覆盖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七)加强全县校园周边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组织各监管所动态调整监管台账、突出重点内容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强网格监管,落实D级食品销售单位风险分级检查频次,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校园周边销售食品质量。
四、深化智慧信用监管
(八)持续推进食品流通智慧监管模块应用,组织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等重点监督检查。根据省局食品销售领域信用分类及结果应用指导意见,推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实现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风险等级评定全覆盖。督促继续用好一体化平台食品流通智慧监管模块。
(九)分级组织对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年内对大型连锁食品销售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抽查考核全覆盖。鼓励各监管所通过信息化方式开展监督抽考工作。
五、持续排查防控风险
(十)严格落实舆情处置24小时反馈制度,重点开展调查、查处等情况形成闭环,续报、终报及时完善;各监管所认真梳理本辖区流通环节投诉举报情况汇总,针对问题多发、问题集中的销售单位开展包括抽检和流通环节监管内容全面检查,对出现舆情及投诉集中的销售单位降低风险评级并重点监管。
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十一)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选调各监管所人员参加监督检查,开展业务培训,动态调整市级检查员库。指导各监管所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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