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自2020年12月中旬开始,阳谷县审计局对阳谷县供销合作社系统2013年以来有关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并购民营企业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阳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供销社)是阳谷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县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包括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基层供销社及所属县直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基层供销社和所属县直企业组织建设,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农村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目前县供销社机关内设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政工科、党建办、安全保卫科、老干部科、监察办公室、业务科、工会办公室、计生生育办公室等11个职能科室,截止2020年末县供销社人员编制47人,实有干部职工47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农资农产品等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
1.2014年县供销社统筹统保办公室向下属企业借款5万元。
审计发现2019年11月份归还借款10万元,截止审计日尚欠5万元未归还。
2.村级服务站使用中心社资质没有合同约定存在连带风险责任
抽查部分基层社,存在村级服务站使用中心社资质情况。且使用中心社资质,没有任何纸质材料责任约定,仅以口头形式约定,存在负有连带责任和连带风险情况。
3.县供销社下属企业2015年度建设仓库未办理竣工决算、未取得发票。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
1.未按规定签订房产租赁合同。
2.签订长期租赁合同遗失、租赁期限不详。
(三)处置社有资产方面
1.资产注销不及时。
2.债权注销、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未经集体研究决策。
3.房屋租赁收入上缴财政不及时。
4.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阳谷县审计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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