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阳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2月23日至3月23日,对阳谷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县商务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基本情况
县商务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规划、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等工作。下设科室7个,办公室、流通业发展科(挂电子商务科牌子)、市场秩序和运行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对外贸易科、投资促进科(挂外商投资管理科牌子)、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科。现有人员37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19人;人事代理4人,政府购买6人。
县商务投资促进局2021年预算收入363.44万元,临时预算收入132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7.63万元,全年收入合计1876.27万元。
2021年基本支出401.3万元,项目支出1431.93万元,支出合计1833.23万元。结余43.0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商务投资促进局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及会计处理基本遵守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能够较认真地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但审计也发现,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拟处理处罚意见
(一)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县商务投资促进局2020年末结余资金187.63万元(其中项目资金147万元、一般经费40.63万元),未编入2021年度预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收入编制内容包括本级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拨款结转和其他收入。”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 “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的规定,责令县商务投资促进局严格按照《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并严格按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无预算支出,涉及金额18.5万元。
2021年县商务投资促进局无预算支出18.5万元。其中:咨询费0.5万元、租赁费0.9万元、会议费0.24万元、培训费1.47万元、被装购置费0.48万元、劳务费12.11万元、委托业务费1.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9万元、年度考核优秀奖金0.45万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资金拨付的管理;(一)按照预算拨付,即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付资金。除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可以安排支出的情形外,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或者超计划的资金拨付,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七条“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调整有关预算科目和预算级次。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二)违反规定编制、批复预算或者决算。”的规定,责令县商务投资促进局下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合理安排用款计划,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2、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6.2万元。
2021年县商务投资促进局超预算支出6.2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差旅费2.51万元、邮电费0.03万元、工会经费1.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9万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资金拨付的管理;(一)按照预算拨付,即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付资金。除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可以安排支出的情形外,不得办理无预算、无用款计划、超预算或者超计划的资金拨付,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规定,责令县商务投资促进局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拨付资金,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
2021年度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决算报表反映办公费、差旅费支出分别为2.5万元、9.81万元,分别比上年办公费1.91万元、差旅费5.7万元增长30%、72%,未减反增。
违反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二 贯彻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单位财务管理(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各部门应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采取更为俭省的方式开展业务活动。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压减力度,确保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执守简朴、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等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在2022年度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中,加大压减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切实落实贯彻好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4、部门合并后的公务用车未及时进行处理
2019年3月份阳谷县机构改革后,原商贸办和原商务局合并,组成阳谷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原商贸办车辆(鲁P.SN563)合并到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后,未按照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处理,造成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违反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制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以及聊城市公务用车制定改革领导小组对《阳谷县公务用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 四、加强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对于保留车辆,应全部实行编制管理,10—29人的单位,保留1辆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的规定。
根据《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责令违规公务用车的处理应当严格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5、重复报销差旅费,涉及金额0.04万元。
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对差旅费报销制度掌握不准确,存在重复报销交通费等问题,涉及8人,金额0.04万元。
违反了《阳谷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县内出差每人每天20元、聊城市区域内其他县市区出差每人每天60元、聊城市区域外其他地区出差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的规定。
根据《阳谷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五)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由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予以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责令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将重复报销的差旅费予以追回,上交相关部门,尽快整改到位。
6、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涉及金额10.15万元。
“三重一大”政策执行不到位,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一是支付博览会、洽谈会等差旅费3.31万元;二是支付2020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奖励资金6.84万元。合计10.15万元。
违反了《阳谷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三重一大”制度》“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资金在5000元以上等”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县商务投资促进局今后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本单位决策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电商示范村扶持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农村电商直播间使用率不高。
审计对县商务投资促进局拨入3个电商示范村扶持资金75万元现场调查中发现,3个村均按照要求完成人才培训任务,但电商直播间使用率不高,未充分发挥其效益。
责令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管理,盘活现有电商资源,确实做到资源不闲置、不浪费,促进我县直播电商行业发展,共享发展果实。
(四)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方面
县商务投资促进局无内部审计人员,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违反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三、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 凡是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要保证人员到位、履职到位;未设置专门内部审计机构的要至少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审计法》第三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32号文规定,(全市)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都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责令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切实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范预算编制,并严格按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
(二)要健全绩效目标编报机制,组织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及评价。结合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并设置绩效指标和标准。
(三)严格按照《阳谷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对不规范、不真实、不合理的费用不予报销入帐。
(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内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管理,盘活现有电商资源,确实做到资源不闲置、不浪费,促进我县直播电商行业发展,共享发展果实。
2022年4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