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名称
阳谷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索引号
/2024-45332583
发布单位
县水利局
组配
农村水利


主体责任单位:阳谷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杨旭博  阳谷人民政府县长

电话:0635-6212301

职责:阳谷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及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行业监管责任单位:阳谷县水利局

责任人:张广春  阳谷县水利局局长

电话:0635-6026000

职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县级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单位:阳谷县城乡供水公司

责任人:李长锐

电话:0635-968133

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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