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2024年度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名称
阳谷县2024年度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索引号
/2024-45592008
发布单位
县水利局
组配
水利政策文件
阳谷县2024年度农业用水水费计收
工 作 方 案
2024年12月16日
为全面做好全县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根据2024年度全县各乡镇农业用水量及池区占地补助等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全县农业用水水费计收标准
2024年度农业用水终端水费计收时段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阳谷县农业灌溉用水计费水量为18589.47万立方米。按照阳谷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阳谷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试行价格的通知》(阳发改字[2023] 27号)文件规定的自流灌区、提灌区水价,根据该标准2024年度我县农业用水终端水费共应计收 3958.84万元,农业水费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县级水费及清淤费2115.58万元;二是沉沙池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折款684.40万元,(沉沙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580万斤,按照国家2024年度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计算);三是乡级清淤费1005.08万元;前三项计费涉及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四是应上解市级引黄引河农业用水及清淤费用153.78万元,其中:位山灌区管理处计收145.62万元、徒骇河、马颊河灌区计收8.16万元,计费涉及七级镇、安乐镇、郭屯镇和定水镇的四个乡镇。
二、计收时间
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1月10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一次性集中完成2024年度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并全额上解县财政局。
附:《二〇二四年度阳谷县农业用水水费计收预算方案》
阳谷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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