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2025年度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名称
阳谷县2025年度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方案
索引号
/2025-45949728
发布单位
县水利局
组配
水利政策文件
为全面做好全县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根据2025年度全县各镇(街)农业用水量及池区占地补助等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全县农业用水水费计收标准及总额
2025年度农业用水终端水费计收时段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阳谷县农业灌溉用水计费水量为18578.99万立方米。按照阳谷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阳谷县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试行价格的通知》(阳发改字[2023]27号)文件规定的自流灌区、提灌区水价,根据该标准2025年度我县农业用水终端水费共应计收3957.16万元,农业水费主要用于四个方面:一是县级水费及清淤费2153.11万元;二是沉沙池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折款690.20万元,(沉沙池区群众生活补助粮580万斤,按照国家2025年度小麦最低收购价格计算);三是镇级清淤费1010.05万元。前三项计费涉及全县所有镇、街道办事处。四是应上解市级引黄引河农业用水及清淤费用103.8万元,其中: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计收100.17万元、聊城市河道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计收3.63万元,计费涉及七级镇、安乐镇、郭屯镇和定水镇四个镇。
二、计收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5日,各镇、街道办事处一次性集中完成2025年度农业用水水费计收工作,并全额上解县财政局。
附:《二〇二五年度阳谷县农业用水水费计收预算方案》
阳谷县水利局
2025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ICP备 060272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