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公告
时间: 2019年12月03日
名称
阳谷县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问题的公告
索引号
/2019-22252856
发布单位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配
其他公开信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做好我县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出现的未参保和断缴问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允许参保,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允许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允许按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补缴,补缴免收滞纳金。

三、办理程序

按照谁接收安置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为退役士兵办理补缴保险手续的主体。退役士兵参加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原安置单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报名、填写申请。

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到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名、填写申请。

选择自谋职业和原安置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存在的,到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名、填写申请。

四、所需材料

原安置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存在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等入伍证明材料 (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档案在个人手中的需要本人携带退伍档案;

4、本人身份证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位等缴费记录凭证。

五、办理时间及咨询电话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目前,保险接续已进入缴费阶段,因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缴费中断的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请抓紧与有关单位、部门联系填写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详情可以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6026295;6026395

阳谷县部分退役士兵

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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