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29号提案(尽快加强保护阳谷范家大院和阿城古阿邑两处古迹和遗址)的答复
时间: 2019年05月15日
名称
对县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29号提案(尽快加强保护阳谷范家大院和阿城古阿邑两处古迹和遗址)的答复
索引号
/2019-22237628
文号
阳文旅字〔2019〕18号
发布单位
县文化和旅游局
主题
["ZK", "ZKA00", "ZKB00"]
组配
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
孙建刚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尽快加强保护阳谷范家大院和阿城古阿邑两处古迹和遗址》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文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开展专题调研,确定县文保中心为具体经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1、范家大院的名字为阳谷民居,位于狮子楼路北,建筑布局为一处典型的清代四合院,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1952年,阳谷县成立百货公司,在此设立了经营部,1986年被改造为百货公司仓库。由于此处常年无人居住,年久失修,以及风雨侵蚀,该处院落损毁极其严重。为加强保护力度,2017年我们提请县政府将其做为传统民居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后将积极向上级单位申请资金支持,加大保护力度。
2、阿城古阿邑遗址即东阿故城古遗址,始建年代不详,春秋时已属齐国西边之重城。直到汉代三国时期,均为战争必争之地。1995年山东省考古研究所与聊城地区文管会进行试掘勘探,发现了龙山时期的城墙,并且还清理了一个龙山灰坑,出土了大量陶片。目前遗址上还残存春秋时期城墙。该遗址1983年即被阳谷县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2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该遗址处于田野之中,受风雨侵蚀以及人为取土等破坏行为,保护难度非常大。为了更好的保护东阿故城址,文保中心已将该处列入天网计划;与阿城镇政府结合,加强对遗址的保护。同时,我们已向省文物局申请了保护维修东阿故城址的保护方案预算,待批复后,按程序对其进行加强保护。
感谢您对文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对文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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