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阳谷县历史文化资源丰厚,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工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保护和利用好这些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对于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繁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过多年的发掘和整理,阳谷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保护和传承。
阳谷县目前共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50项,其中包括国家级1项、省级6项、市级27项。县级150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3人,其中包括省级2人、市级12人、县级49人。2个非遗项目(山东藏龙井阿胶有限公司(阳谷古阿邑达仁堂张氏阿胶糕制作技艺)、阳谷县状元红文化家具有限公司(阳谷木雕))获得了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称号。近年来县文旅局一直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积极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料。2020年成功申报省级非遗项目3项,申报市级非遗项目14项,极大提高了非遗传承人非遗保护积极性。
受大环境以及生产生活的影响,非遗保护工作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一是非遗资源大多分散存留或流传于民间,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濒临灭绝。同时,因为收入与生活保障收入差距较大,传统民间文化项目参与人员也越来越少,传承者和受众群体明显减少,非遗项目的继承后继乏人。二是因地方财政困难,虽每年积极争取非遗保护资金,始终未能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调查摸底资料采集等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非遗保护工作受到了一定影响。
根据苏云山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下一步工作中,县文旅局将根据阳谷县非遗保护与发展现状,制定一系列保护措施。
(一)健全机制,制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规政策。制订一系列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措施,并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能够有效实施,比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的安排,一定要专款专用,并对一些濒危的和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优先提供支援;对一些具有地方特色传统文化,要提供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开发和引导其市场需求。
(二)突出保护,确保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轨道。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切实有力有效的保护和抢救。
(三)鼓励传承,充分发挥民间自身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依赖政府出资保护是不现实的,积极开拓其他保护渠道显得尤为重要。既然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那么最好的保护和传承方法就是还原于民间,政府应加强宣传,采取相应措施鼓励民间通过自身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传承,充分调动民间艺人和相关民间组织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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