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卫办发〔2023〕9号
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12003号
提案的回复
刘健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三胎政策”出台后加强0-3岁托幼机构力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托育机构建设是生命全周期管理的重要内容,惠及千家万户。近年来,县卫健局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发展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决定》,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并制定配套支持措施,统筹规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一、探索建立普惠性幼托机构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县印发了《阳谷县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建成一所不少于60个托位的公立市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并承担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职能,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目前,我县已备案3岁以下托育机构28所(含公办7所),千人口托位数达5.0个,为下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探索家庭托管新模式
县卫健局积极探索“社区家庭办”,增加托育服务“身边园”,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以点带面,立足居家服务,将“微托育”机构嵌入社区,推动托育需求化整为零,构建“10分钟婴幼儿社区家庭照护服务圈”。逐步建立以家庭为主体开展幼儿照护指导,以社区为中心建立幼托服务机构,以市场为导向吸引社会参与幼托,以普惠为原则保障幼托供给服务,推动我县托育机构良性发展。
三、引入父母育儿假和弹性工作制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四、做好市场公平竞争的引导
根据《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我局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科学育儿指导,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同时,为促进托育服务多元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托育服务发展环境,围绕群众需求,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培育和发展家庭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服务、托幼一体、单位服务、医育结合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模式,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及设施,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五、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
不断加大婴幼儿人才培养,将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全县职业技能教育计划,强化育婴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培训,对参加婴幼儿照护职业培训的人员发放学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加强从业人员法制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依托市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协会,聘请专家加强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了托育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大力发展0-3岁托育机构建设,持续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婴幼儿托育水平。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阳谷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6日
联系人:刘珍
联系电话:1786351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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