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107号关于加强我县居民小区直饮水机管理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3年06月19日
名称
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107号关于加强我县居民小区直饮水机管理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2023-22242660
发布单位
县卫生健康局
组配
县政协委员提案答复

阳卫办发〔202311

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107号

提案的答复

董长侠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居民小区直饮水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根据《卫生部法监司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卫法监食便函〔200321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限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1571号)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我局主动作为,对辖区内现制现售直饮水开展了无缝隙式摸底监督,摸底监管建档15家,累计出动监督执法200余人次,发现督促整改问题23条次。各经营单位主要存在未在设备张贴相关资质及相关记录和无设备出水水质检测报告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阳谷县卫生健康局已要求各现制现售饮水机责任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近期水质监测报告,检查卫生管理制度和巡检、自检的执行情况,限期责令整改建立工作台账。通过监督检查,初步规范了我县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行为,有力保障了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目前对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监管存在以下三个方面问题:一是现行的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没有对此类新兴业态纳入监管范围,监督执法工作缺乏地方性法规配套支撑。二是由于县级监督人员少,该类经营主体数量多、分布广,实现全面覆盖、动态监管难度大。三是部门联动不足,该类经营主体监管涉及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住建、水利等多个部门,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全链条监管联席制度,各自为战,职能交叉,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极易出监管空白建议聊城市出台相关地方规章,明确监管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联合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保障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阳谷县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阳谷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30日

联 系 人:张显军                   

联系电话:1340635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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