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7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信息公开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关于做好 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 版)》
二、服务对象 :准备怀孕及孕前三个月的我县户籍农村妇女,其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畸形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待孕妇女为重点目标人群。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服务机构名称地点:狮子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楼公共卫生科304室;侨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楼公共卫生科302室;博济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楼公共卫生科205室;大布卫生院1楼公共卫生科102室;金斗营卫生院3楼卫生科303室;阿城卫生院1楼公共卫生科103室;范海卫生院2楼公共卫生科202室;闫楼卫生院3楼公共卫生科307室;张秋卫生院1楼公共卫生科103室;李台卫生院2楼公共卫生科206室;十五里元卫生院1楼公共卫生科102室;石佛卫生院2楼公共卫生科203室;西湖卫生院3楼公共卫生科302室;寿张卫生院2楼公共卫生科202室;定水卫生院1楼公共卫生科105室;郭屯卫生院3楼公共卫生科302室;安镇卫生院1楼公共卫生科105室;高庙王卫生院3楼卫生院302室;七级卫生院3楼公共卫生科305室。服务时间:5月1日-9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1日-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为孕前及孕早期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
(一)县卫生健康局要协调相关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督促定点医疗保健机构做好育龄夫妇相关信息的采集、跟踪管理与服务。
(二)县卫生健康局和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动员和指导广大育龄妇女在适当时期自觉领取、服用叶酸,将干预措施落实到实处,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三)县根据辖区农村目标人群数量向省、市级报送相关数据,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进行药品的招标采购确保药品服用期限。
五、服务流程 :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到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均可免费领取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
六、服务要求 :承担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的乡镇卫生院需按规范科学发放叶酸。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0635-713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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