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阳谷县卫生健康局
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检查计划及方案:
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整治工作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系统掌握和分析全县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消除供水单位卫生安全隐患,提升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指标合格率,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排查,规范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对辖区内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卫生许可证持证、水质消毒设施配置运转、消毒剂配备使用、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开展水质自检或委托检测及上报等内容进行全面摸排,逐一排查。建立起辖区内监管本底档案,摸清辖区内供水现状和水质安全风险点,提出针对性的整改落实措施。持续跟进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二)开展水质抽检和现场快速检测。定期对供水单位出厂水开展水质监督抽检工作,定期开展水质状况分析,强化供水单位责任风险管理意识,重点监控当地风险水质指标,提升水质卫生安全水平。
(三)查处供水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职,依法加大饮用水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净化饮用水供水秩序。重点对供水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使用的涉水产品卫生质量不合格、水质监督抽检不合格等违法现象进行查处,加大立案处罚力度,减少违法行为,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四、有关要求
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工作目标完成。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工作目标逐一细化量化,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工作互动,确保此次行动工作实效。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同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投诉举报电话:0635-713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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