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机构名称:阳谷县信访局;联系电话:0635-6212913;联系地址:山东省阳谷县振兴路15号信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52300;电子邮箱:ygxxf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阳谷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一)主动公开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阳谷县信访局在阳谷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条。涉及机构职能、政策解读回应、财政信息、公告公示信息、重要部署执行落实、其他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基础建设、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等8个大项14个分项。
(二)依申请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时限,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发挥阳谷县政府网站这一公开平台重要作用,并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各类动态类、重点建设领域、民生领域、公示公告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反映社情民意、实现政民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信访工作信息,提高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热情,增加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所有公开信息自觉接受行政领导机关、社会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制度管人管事。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度,阳谷县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入了大量的工作精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距离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仍然有差距: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发布预审核机制不够完善、质量不高,制定、审核、发布、监督工作流程衔接不顺畅。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内容,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全员意识和业务培训,提高思想站位和工作技能;二是针对每个工作环节明确具体人员,责任到人,确保每项工作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学习好的经验做法,促进下一步工作不断提升,在完成上级部门工作要求的同时提高社会广大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各类主动公开工作。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方式,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职责分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和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等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知识培训等活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三是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以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及时发布通知公告,详细解读政策,更好地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需要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年度报告统计数据需要说明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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