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与阳谷县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时间: 2026年01月13日
名称
关于申报参与阳谷县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索引号
/2026-45956813
发布单位
阳谷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组配
畜牧兽医信息

关于申报参与阳谷县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25〕14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等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25〕48号)以及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 2025 年聊城市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遵循“突出重点、杜绝‘撒芝麻盐’”原则,把扶持资金发放到真正为生猪产业稳定发展作出贡献的养殖场手中,更好地发挥政策资金对稳定生猪生产的引领和导向作用,资金主要用于:一是品种改良提升。重点支持良种猪引进,扩群,生猪良种补贴,品种改良,解决我生猪产业品种差,生产性能低等问题。二是养殖设施改造。重点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数智化建设,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提升生猪养殖标准化水平,解决标准化程度低,养殖成本高,效益差等问题。三是其他方面。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支持种养一体化,粪污处理,有机肥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升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着力解决种养循环不畅问题,破解生产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非洲猪瘟防控,防疫设施设备(如通风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等)改造,进一步提升生猪养殖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用于保险,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

项目申报采取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养猪场均可申报。申报主体需报送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有意向参与项目实施的养殖企业于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8日,将相关材料报至阳谷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生产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系 人:马立勇

联系电话:0635—6056935          18663556630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docx.svg阳谷县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申报表.docx


           阳谷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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