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公告
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名称
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公告
索引号
/2026-46027095
发布单位
县行政审批局
组配
其他公示信息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确定依法对取水户注销其取水许可证(名单附后)
序号 | 注销取水权人名称 | 注销取水编号 |
1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D371521G2024-0010 |
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 D371521G2024-0009 |
3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D371521G2024-0008 |
4 | 阳谷宏泰隆置业有限公司 | D371521G2024-0003 |
5 | 聊城阳工工具有限公司 | D371521G2020-0010 |
6 | 阳谷县狮子楼钢球有限公司 | D371521G2020-0042 |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科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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