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聊城市审批局网站、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局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及时更新审批事项流程及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度,阳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准做精做细解读工作,注重运用容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等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12862 | 1286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3 | 159.9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信息公开队伍不强,少数信息公开不及时等一些问题。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好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对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深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予以公开,加大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参与。
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梳理工作,定期检查审核,对于个别栏目信息发布不对应问题做出调整;对于部分栏目公开内容不够完善问题已进行了补充完善,加强了重点领域信息的发布。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案例、业务操作等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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