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1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名称
关于对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1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2024-45457047
发布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
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关于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9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国金耀、刘明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关注。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住建局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认可度为目标,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在阳从事小区物业经营活动的备案企业已达44家,从业人员1300余人,接受专业物业服务的小区102个,服务总面积780余万平方米;3个街道办事处对82个老旧小区开展了物业管理专业化服务,全县物业管理覆盖率实现100%,涌现了金樾府新城悦物业、谷山高第府浩鹏物业、南湖御景祥安物业、东润华庭金牌物业、揽湖上城星昊物业、嘉和城嘉和物业等多家服务质量好、业主满意度高的优秀物业企业,有力地提升了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一是持续推进“阳光物业”工作,推动物业行业行为规范建设。进一步畅通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渠道,建立物业服务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制度,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渠道,主动向业主全面如实报告物业服务工作情况,在物业小区招募一批热心小区公共事务的业主、党员业主、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内行”业主担任“义务监督员”,合力推动“阳光物业”建设,促进物业服务优质优价、质价相符,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强化行业监管,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定期公布物业企业信用积分和信用等级,将信用等级与物业服务招投标、评先树优挂钩,强化结果运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是扎实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建立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对列入“红榜”的采取降低检查频次、新闻媒体推介、评优树先等方式正向激励措施;对列入“黑榜”的物业服务项目,在新闻媒体曝光,指导业主依法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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