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136号
提案《关于整治我县小区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的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整治我县小区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的建议》提案内容
1、加大宣传,加强规范引导。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上门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说服业主放弃贪图小利的思想,同时,小区内设置公告栏、电子屏定期曝光小区内改变车库用途的信息,采用道德约束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氛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以减少整治过程中的矛盾与冲突。
2、开展集中整治。对车库出租住人的行为,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采取强制措施,限期承租户搬离车库,并对逾期不搬的租户和给整治工作设置障碍的业主进行一定的处罚。
3、加强协作,部门联动,社区配合。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热力公司等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拒绝为非法改造的车库安装水电气暖,同时要严格查处那些私拉乱接行为,从而减少业主的改造冲动。
4、明确责任主体。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对小区物业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当发现有人改造车库准备改变其用途时,有权劝阻和制止,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报告。改变车库、车棚设计使用功能的,由房屋所在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辖。车库违规出租居住的行为,由公安部门进行管理。
5、建立长效机制。为了保证整治行动取得持久效果,建议有关部门出台车库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车库的性质和功能,对违反车库使用规定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凡是举报车库使用违规的,设置奖励机制。
二、《关于整治我县小区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的建议》提案答复
魏承涛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整治我县小区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按照《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服务区域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对损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门窗位置,超荷载存放物品、违反规定装饰装修、乱搭乱建或者破坏、擅自改变房屋外墙外观、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巡查力度。物业服务企业对发现的车库违规改造、侵占公共空间、私搭乱建等行为进行劝阻、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对劝阻不听的业主,物业人员应及时书面或电话报告相关执法部门。
3、畅通投诉渠道,在我单位报备的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内,已要求物业企业在小区公告栏落实公开服务价格和服务内容、公开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
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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