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廉租住房配租方案
时间: 2019年01月23日
名称
阳谷县廉租住房配租方案
索引号
/2019-8799135
发布单位
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组配
保障性住房办事指南

 

阳谷县廉租住房配租方案

为解决阳谷县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我县于09年3月开工建设了廉租住房项目(黄河西路北,静瑞园小区东邻)。该项目总占地7.2亩,总建筑面积约5851平方米。该项目的建设、供应和管理单位为阳谷县房地产管理局,承建单位为阳谷县万达建筑公司。目前,80套廉租住房已全部竣工,并且已验收合格。

为确保此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顺利完成,抽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162号令)、《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5]405号)、《山东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鲁政办发【2008】16号)、《聊城市关于进一步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意见》(聊政办发【2007】133号)和《阳谷县物价局关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阳价字【2011】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期可配租廉租住房80套,建筑面积每户约59.2平方米(不含储藏室)。租金为政府定价(最低收入无房家庭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20元,储藏室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0元) 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其它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10年12月31日前经县房管局审核通过,并且是现在正在领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最低生活保障无房家庭。

三、分配原则

(一)严格把关原则。申租人须在2011年4月 8 日前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元,凭履约保证金证明才能参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分配。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由县房管局组织,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租人代表、纪检监察、公证人员、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确保分配工作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三)优先选房原则。对双腿残疾、日常需要轮椅代步的肢体残疾人家庭和重大疾病且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家庭在抽中住房后,原则上可申请租住第一层的廉租住房。

四、准备工作

(一)完善资料。县房管局(住房保障科)负责实物配租人员的信息资料和抽签资料,准备好抽签箱。

(二)收取履约保证金。县房管局设定廉租住房专项账户收取履约保证金;各申租人须在2011年4月8 日前到县房管局缴纳履约保证金。

(三)确定抽签代表。申租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现场选定参与现场抽签监督代表。

(四)现场布置。县房管局负责抽签现场布置:1、制作悬挂横幅标语;2、制作抽签公示牌;3、准备好相关统计表格;4、搞好场地卫生等。

(五)应急要求。房管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抽签现场内外的安全稳定工作;在抽签过程中,如参会人员身体不适,由工作人员立即带离会场并安排医疗人员救治;抽签过程中如因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终止,由主持人(公证人员)宣布抽签时间顺延或另行择期,并宣布已产生的抽签结果依然有效。

五、办理流程

办理步骤

办理内容

需携带资料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第一步

核实申租人资格

 

申请照顾身份审核

申请户主身份证、低保证、低保存折、租赁补贴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不是申请户主本人的需提供申请户主公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申请、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11年4月   13日(8:30--17:00) 

第二步

预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三千元,住房保障科通知各申租人缴纳,财务科收取

 

第三步

抓号排出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

身份证,履约保证金收据

2011年4月   14日

(8:30--17:00)

第四步

选房

身份证,选房顺序卡

第五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身份证,第一次的租金(三个月)

房管局三楼

住房保障科

4月 15 日(8:3 0)

第六步

交房,验房

身份证、租赁合同、业主公约

廉租房建设地点

4月 15日(14:00)

六、抽签分配程序

本次廉租住房抽签分配凭申租人身份证和缴纳履约保证金单据序号(顺序卡号)抽取入围号,1-80号即为入围号(选房号)。80号以后为候补,由公证处现场公证。

抽签分配程序:

1、主持人宣布仪式开始并介绍现场嘉宾及会场纪律。

2、县领导讲话。

3、县房管局领导介绍廉租住房建设及分配说明。

4、公证部门做公证致词。

5、主持人宣布抽签分房仪式启动。

6、进入抽签程序。

7、公证员对抽签结果进行公证。

8、程序结束(主持人结束语)。

七、办理规则

1、抓号规则

  • 根据缴纳履约保证金户数确定抓号数量。

  • 申租人按照交履约保证金顺序依次抓号。1--80号入围,80号以后为候补,所抓号码顺序即为选房顺序。如无照顾家庭,所抓号码即为房号。

  • 已提交特殊照顾申请并经县房管局审核通过的入围家庭,依照选房顺序喊号优先选房。   

  • 抓号过程由监察局、民政局、公证处、新闻媒体、申租人代表监督,抓号结果现场公示。

     2、选房规则

  • 选房人在指定时间到达选房地点进行选房。

  • 现场公示可选房源。

  • 现场公示特殊照顾人群。

  • 现场公示特殊照顾人员已选定房屋。

  • 其余入围家庭依照选房顺序号进行选取房号,选定房号后申租人在房屋分布表及选房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 喊号3次未按时到场或不做应答的选房者顺序视为自动放弃,选房顺序依次轮后,第80号入围者选房结束后10分钟仍未到场视为弃权。

  • 入围者全部选完后如有房源未被选定,则候补者依次选房。

  • 已选房者未经房管局批准不可调换。

     3、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最终未成功选房者在选房结束后五天内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三千元。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或交付租赁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选房屋自动进入新的选房程序,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再符合廉租住房入住条件的家庭,在交清各项费用,完好退还承租房屋(不续签合同的前提下)后将一次性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果配租家庭腾退房屋时有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如拒不交清拖欠的租金、拒不赔偿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失等,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八、相关规定

  • 持有 1、2级重度残疾证(下肢残疾)的家庭可在2011年4月 6日到8日到阳谷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优先选房申请。

  • 保障家庭成员中申租人患有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的家庭不参与此次配租;保障家庭成员因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又无共同生活监护人的不参与此次配租。

  • 承租的廉租房不得转借、转租、空置,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 对不按时缴纳房租的,按相关规定处罚或清退。

  • 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 凡通过弄虚作假骗取廉租住房的,一经查实,由县房地产管理局依法收回廉租住房,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阳谷县人民政府主办 阳谷县信息化服务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715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