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2年01月19日
名称
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2-22233218
发布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
县直部门年度报告

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机构名称: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7131701;联系地址:阳谷县谷山南路63号;邮政编码:252300;电子邮箱:ygxj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和解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围绕各项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契机,加强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建设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及时公开涉及我单位的重大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政协提案、人大建议、污水处理、危房改造、旱改厕等工作新动态。全年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信息动态18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已全部处理完毕,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和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突出抓好政务网站管理,通过阳谷县县政府新版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栏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信息均在新的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全力打造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主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二是严格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推动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合理界定公开属性,妥善处理保密、舆情等相关工作,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真正做到项项清、流程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所有信息处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1年对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信息4条,并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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