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名称
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25-45594061
发布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组配
县直部门年度报告

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紧跟县政府政务公开部署,秉持公正、高效、便民原则,聚焦城乡建设重点与公众关切,大力推进公开工作。

在组织领导上,强化督办机制,明确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一把手”统筹,分管领导落实,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工作中,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培训保障流程规范。各科室收集住房保障等信息,汇总到办公室。经严格审核,从准确性到保密性全方位筛查后,通过政府官网渠道发布。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有力推动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0条,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放管服改革、建议提案办理、财政决算、重要部署执行落实等重点领域和业务工作新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3条,已全部及时处理完,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和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力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方面,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优化《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精准匹配住建业务需求。另一方面,安排专业骨干专职负责信息公开事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从申请受理到答复,全流程规范把控。同时,对诸如项目审批、保障房分配等公开内容严格审核,确保合法、准确,全方位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单位积极作为。紧密依托县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将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城乡建设项目进展、建筑市场监管动态、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等住建重点信息,及时、全面且准确地上传发布。全力配合县政府,精心打造权威信息主渠道,确保民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最真实、最有用的住建领域资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公众信任度与参与度

(五)监督保障

强化住建领域监督保障,推动政务公开稳健前行。

1. 精准分工,夯实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把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等任务细化到科室,明确各科室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职责,构建责任链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 广纳民意,强化监督:主动拓宽监督渠道,在政务网站设反馈专区、开展线下征集、设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反馈问题,将群众监督转化为工作提升动力。

3. 严格追责,确保实效: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中的迟报、错报、漏报,以及漠视群众反馈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责任,倒逼工作人员履职,保障政务公开高质高效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中,现存问题较为明显。一方面,信息更新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将最新的住房保障政策变动、城乡建设项目进展等内容呈现给公众,导致公众获取信息时效性差。同时,公开内容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信息存在表述模糊、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另一方面,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工作人员未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工作缺乏积极性,使得许多应公开信息未能及时发布。

(二)改进情况

1. 优化信息更新:建立发布信息更新台账,明确周期与责任人。专人紧盯保障房政策、项目进度等重点,信息变动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大幅提升时效性。

2. 强化内容审核:构建双重审核机制。业务科室初审内容准确性与完整性,办公室再审,确保表述清晰、重点突出,保障信息质量。

3. 提升责任意识:定期开展相关责任科室政务公开培训,激发人员主动公开热情,提升工作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单位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我单位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于政策法规方面,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政策及解读,确保公众了解最新规定。项目建设进程中,主动公开城乡建设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信息。针对民生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公开房源信息、分配标准与流程、分配结果等。同时,利用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多平台发布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保障公众能便捷获取住建领域各类政务信息,推动工作透明化开展。

(三)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按期办结率100%,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务公开进程中,我单位始终秉持创新驱动理念,积极探索多元且高效的公开路径。

值法制宣传日契机,深度聚焦住建领域核心法规与职能职责。精心编撰并广泛发放宣传手册,内容涵盖保障性住房分配细则、绿色建筑建设标准、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等热点内容,确保政策解读精准且详实。同时,集结行业专家与业务骨干组建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开展专题宣讲,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住建政策要义。

通过调研掌握群众办事需求,对政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优化。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多环节并联审批。大大缩短群众办事时间,提升服务效率,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推动住建工作公开透明开展。

(五)年度报告统计数据需要说明事项

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

机构名称: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7131701            

电子邮箱:ygxjsj@163.com            

联系地址:阳谷县华山路8号312室

邮政编码:252300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docx.svg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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