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等工作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gu.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紧跟县政府政务公开部署,秉持公正、高效、便民原则,聚焦城乡建设重点与公众关切,大力推进公开工作。
在组织领导上,强化督办机制,明确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级负责。“一把手”统筹,分管领导落实,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工作中,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培训保障流程规范。各科室收集住房保障等信息,汇总到办公室。经严格审核,从准确性到保密性全方位筛查后,通过政府官网渠道发布。各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有力推动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0条,内容涵盖政策解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放管服改革、建议提案办理、财政决算、重要部署执行落实等重点领域和业务工作新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3条,已全部及时处理完,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和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单位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力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方面,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优化《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精准匹配住建业务需求。另一方面,安排专业骨干专职负责信息公开事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从申请受理到答复,全流程规范把控。同时,对诸如项目审批、保障房分配等公开内容严格审核,确保合法、准确,全方位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 。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单位积极作为。紧密依托县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将住房保障政策、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城乡建设项目进展、建筑市场监管动态、房地产市场调控举措等住建重点信息,及时、全面且准确地上传发布。全力配合县政府,精心打造权威信息主渠道,确保民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最真实、最有用的住建领域资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公众信任度与参与度 。
(五)监督保障
强化住建领域监督保障,推动政务公开稳健前行。
1. 精准分工,夯实基础:结合工作实际,把住房保障政策发布、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等任务细化到科室,明确各科室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职责,构建责任链条,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 广纳民意,强化监督:主动拓宽监督渠道,在政务网站设反馈专区、开展线下征集、设意见箱,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反馈问题,将群众监督转化为工作提升动力。
3. 严格追责,确保实效: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中的迟报、错报、漏报,以及漠视群众反馈等行为,依规追究相关科室和责任人责任,倒逼工作人员履职,保障政务公开高质高效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3 | 0 | 0 | 0 | 0 | 0 | 2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中,现存问题较为明显。一方面,信息更新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将最新的住房保障政策变动、城乡建设项目进展等内容呈现给公众,导致公众获取信息时效性差。同时,公开内容的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信息存在表述模糊、重点不突出等问题。另一方面,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工作人员未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工作缺乏积极性,使得许多应公开信息未能及时发布。
(二)改进情况
1. 优化信息更新:建立发布信息更新台账,明确周期与责任人。专人紧盯保障房政策、项目进度等重点,信息变动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布,大幅提升时效性。
2. 强化内容审核:构建双重审核机制。业务科室初审内容准确性与完整性,办公室再审,确保表述清晰、重点突出,保障信息质量。
3. 提升责任意识:定期开展相关责任科室政务公开培训,激发人员主动公开热情,提升工作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单位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我单位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于政策法规方面,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政策及解读,确保公众了解最新规定。项目建设进程中,主动公开城乡建设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阶段信息。针对民生关注的保障性住房,全面公开房源信息、分配标准与流程、分配结果等。同时,利用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多平台发布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保障公众能便捷获取住建领域各类政务信息,推动工作透明化开展。
(三)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按期办结率100%,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政务公开进程中,我单位始终秉持创新驱动理念,积极探索多元且高效的公开路径。
值法制宣传日契机,深度聚焦住建领域核心法规与职能职责。精心编撰并广泛发放宣传手册,内容涵盖保障性住房分配细则、绿色建筑建设标准、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等热点内容,确保政策解读精准且详实。同时,集结行业专家与业务骨干组建宣讲团,深入社区、企业开展专题宣讲,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住建政策要义。
通过调研掌握群众办事需求,对政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优化。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多环节并联审批。大大缩短群众办事时间,提升服务效率,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推动住建工作公开透明开展。
(五)年度报告统计数据需要说明事项
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如有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联系。
机构名称:阳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7131701
电子邮箱:ygxjsj@163.com
联系地址:阳谷县华山路8号312室
邮政编码:2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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